发包方(甲方):**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山阳市衡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调,就甲方所有的***镇水力发电站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镇吕村的水力发电站及辅助用地20亩,承包于
在局的正确领导下,2011年******全体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紧围绕市政府、******的部署工作,落实防洪责任,切实做好电站管理,认真做好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