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下面查字典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22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巩固提升方案范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
根据《XX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提高工作成效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皖易扶办〔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旧房应拆尽拆
1、拆除对象。我乡“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共117户,按照国家要求,原则上搬迁户领取搬迁住房钥匙一年内,应将旧房拆除,对处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范围内的旧房,应即搬即拆。
2、拆除标准。旧房拆除应做到所有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整体性拆除,包括生活用房、生产用房、院落围墙、棚圈设施等,不得只象征性拆除或拆一部分留一部分。
3、不用拆除条件。一是对列入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传统保护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落、国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名录,以及省级政府划定的具有重点文化旅游开发价值村落的旧房;二是对正在申报纳入保护名录所涉及的旧房,在正式批复前,可延缓拆除;三是对两户及以上共同居住的连体房可暂不拆除,但要将房屋实行存封处理,建立管理台账,并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及连体房照片。
二、宅基地复垦
1、复垦标准。对拆除旧房的宅基地要按要求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拆除多少面积就要复垦多少面积,不得只象征性复垦或只复垦一部分。对于地处偏远没有利用价值的宅基地可以采取复绿方式种植树苗等。
2、不用复垦条件。有三种情况宅基地可以不用复垦:一是旧房建在岩石、陡坡等不适宜复垦地块上的宅基地;二是因土地复垦对周边生态环境将会造成严重破坏的宅基地;三是不具备复垦价值的宅基地。
3、验收工作。对旧房拆除及复垦工作,由乡扶贫站牵头,联合住建、国土部门开展逐户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确保信息真实。此次拆旧复垦名单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入户排查确定,各村必须确保旧房真实,不得出现替换现象。
2、强化责任落实。针对每户不同情况建立拆旧复垦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措施,每周一报整改进度,对于整改落后的由乡主要负责人适时进行调度。
3、严格时间节点。对2016年、2017年实施搬迁的,除连体方和古民居住房外,其余旧房在4月底前必须全部拆除。2018年实施搬迁的,在6月底前必须全部拆除。乡验收组将于7月1日到各村开展拆旧复垦验收工作。
篇二: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和我乡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复垦工作,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提高工作成效,全面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根据松易扶办〔20XX〕5号文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对全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在搬迁安置后完成宅基地的复垦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于20XX年5月31日前全面完成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复绿及乡级初验工作。
二、政策要求
(一)旧房拆除
1、拆除对象。搬迁户旧房要做到“应拆尽拆”,国家要求:原则上搬迁群众领取住房钥匙后一年内,应将旧房拆除;对处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范围内的旧房,应即搬即拆。我乡“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共51户,原则上要求在搬迁群众入住一年内将旧房拆除。
2、拆除标准。旧房拆除应做到所有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整体性拆除,包括生活用房、生产用房、院落围墙、棚圈设施等,不得只象征性拆除或拆一部分留一部分。各村要以此为标准开展,做到“应拆尽拆”
3、不用拆除条件。以下类型旧房可以不用拆除:一是对列入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传统保护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落、国家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名录以及省级政府划定的具有重点文化旅游开发价值村落的旧房;二是对正在申报纳入保护名录所涉及的旧房,在正式批复前,可延缓拆除;三是对两户及以上共同居住的连体房可暂不拆除,但要将属于搬迁户的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收归村集体,并对房屋实行封存处理,由村建立台账报乡扶贫站统一管理。
(二)宅基地复垦
1、复垦对象。全乡“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共51户,原则上均要求在旧房拆除后完绿色作文网Www.0279.NeT成复垦复绿工作。
2、复垦标准。对拆除旧房的宅基地要实行土地复垦工作,对拆除面积要实现全面复垦,不得只象征性复垦或只复垦一部分,并做好复垦面积的后续维护和管理。对于地处偏远没有利用价值的宅基地可以采取复绿方式种植树苗等。
3、不用复垦条件。国家明确,有三种情况宅基地可以不用复垦:一是旧房建在岩石、陡坡等不适合复垦地块上的宅基地;二是因土地复垦对周边生态环境将会造成严重破坏的宅基地;三是不具备复垦价值的宅基地。此外,我省在行蓄洪区堤顶、庄台上的搬迁住房也不具备复垦条件。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问题排查及整改阶段。5月15日前完成搬迁户拆旧复垦排查工作,制定问题整改台账,并对账销号,5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第二阶段:验收阶段。5月31日前完成拆旧复垦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
1、确保信息真实。根据前期各村排查结果,我乡51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均已拆除,并完成宅基地复垦工作,现要求各村再次对照标准,开展“再排查”工作,不得出现替换、虚报等弄虚作假情形。
2、确保责任落实。村书记是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包片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涉及村要逐家逐户做好旧房拆除复垦复绿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逐户登记旧房拆除复垦复绿明细。
3、把握时间节点。所有拆旧复垦工作必须在5月20日之前完成排查整改,完成整改后,各村向乡验申请验收,由乡扶贫站牵头,联合住建、国土、驻村工作队开展逐户验收工作在5月31日前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对拆旧进度、复垦成效的跟踪检查,对在拆旧复垦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认真履职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未时间要求完成拆旧复垦的责任人由乡主要负责人约谈。
篇三: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实现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促进迁出地生态恢复,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安置后腾出的旧房屋、宅基地及院坝等附属设施用地,拆除旧房将宅基地和附属设施占地进行
复垦复绿,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迁出地生态恢复。
二、工作原则
(一)耕地优先原则。群众搬迁后,旧宅基地、圈舍等附属设施占地复垦按照复垦相关规定,优先复垦为耕地再进行复绿。
(二)增减挂钩原则。将满足和符合增减挂钩实施条件的拆旧地块纳入增减挂钩。
(三)协作推进原则。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实施主体为搬迁户所在村委会,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和附属设施占地的复垦复绿工作。
(四)群众自主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群众自行拆除旧房后将宅基地、圈舍等附属设施占地后进行复垦复绿。
(五)平稳推进原则。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关系到搬迁群众切身利益,各村、各职能部门要平稳推进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不得侵害搬迁户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旧房拆除复垦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镇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县委派驻XX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组长:XXX(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XXX(镇党委副书记)
XXX(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武装部部长)
XXX(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
战委员)
XXX(镇副镇长)
XXX(镇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XXX(镇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XXX(镇综治办负责人)
XXX(镇扶贫工作站负责人)
XXX(镇村建所负责人)
XXX(镇安监站站长)
XXX(镇国土所所长)
XXX(镇派出所副所长)
XXX(镇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在扶贫工作站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有关事宜。
四、实施步骤
(一)思想动员阶段。对涉及易地搬迁后没有进行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复绿的群众上门进行思想动员,讲解补助政策,鼓励自行拆除旧房及附属设施和宅基地复垦复绿。(1月8日—10日)
(二)组织拆除阶段。由包村领导和村支两委负责人指导易地搬迁户进行旧房拆除,对不能拆除的连体房由村建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勘进行评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封存。(1月11日—17日)
(三)复垦复绿阶段。易地搬迁户旧房及圈舍拆除后,由国土所组织工作人员对拆除后的宅基地、院坝、圈舍指导复垦复绿,保证增减挂钩的实现。(1月18—22日)
五、保障措施
(一)工作职责
1、各包村领导和村支两委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动员,加强对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垦政策的宣传和具体组织实施,妥善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2、村建所负责对旧房拆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连体房的评估和封存。
3、国土所负责旧房拆除后宅基地复垦复绿指导工作,实现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
4、安监站负责旧房拆除复垦复绿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5、派出所负责维护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环境的和谐稳定,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6、综治办负责旧房拆除复垦复绿中信访案件的处置处理。
7、扶贫工作站、村建所、国土所负责对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联合进行验收。
8、镇纪委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督查考核。
将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年终考核,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镇纪委对工作进度缓慢、配合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X府发〔20XX〕22号)、《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意见》(X府办发〔20XX〕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X府办发〔20XX〕2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下达XX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相关任务的通知》、以及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对搬迁对象的拆旧复垦,使搬迁农户宅基地变为耕地或林地,周转出的建设用地节余指标流转用于其他经营性建设用地,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精准解决搬迁群众后续发展问题,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保障、能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先易后难、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因地制宜,精准实施。充分发挥贫困农户和村居组织在宅基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贫困农户自愿自主复垦宅基地,注重迁出地土地开发与生态修复。
三、相关政策
搬迁对象自行拆除旧房及其附属物,人均奖励1.5万元(其中“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户已在住房中享受人均1.5万元的补助,即不能再重复补助);对宅基地进行复垦复绿的,人均补贴0.3万元。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对象
各村(居)“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和“十三五”时期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对象的住宅、偏房、简易房周围的封闭区域和厕所、畜圈、烤房及院坝所占的面积。
(二)拆除时限
已搬迁对象在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三)拆除方式
自行拆除为主,政府组织拆除为辅。即搬迂对象搬迁入住新房后按协议规定时限自行拆除,并自行复耕复绿的,人均补助0.3万元的复耕复绿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拆除,相关费用从人均补助0.3万元的复耕复绿费用中扣除:
1、搬迁农户中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的;
2房屋结构较为复杂的;
3、群众自己不愿拆除的。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勘测阶段。按照搬迁户名单,由各村居、农户土地权益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搬迁对象的正房、偏房、简易房周围的封闭区域和厕所、畜圈及硬化院坝开展实地踏勘、测量,对搬迁对象的建筑设施予以现场照相(实施前的照片);并登记造册,确定其位置、面积,在其村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镇国土所、镇移民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二)制定方案阶段。各村居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和每月要完成拆除的任务,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牵头单位:镇国土所、镇移民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年度搬迁对象及规模,全面组织实施拆旧复垦工作,各村居督促搬迁对象或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拆旧复耕复绿的标准进行复耕复绿,并在实施拆除时取现场照片或录入不少于1分钟的拆中视频。(实施中照片)登记在册,(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总结验收阶段。旧房拆除复耕复绿结束后,各村居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在开展验收工作时,务必对复耕复绿的每个地块验收到位,并对复耕复绿的现场进行照相(实施后照片);各村居验收结束后,认为合格的地块,可以组织竣工验收资料;申请县级验收,县验收合格后兑现奖补资金。
(五)资料归档报备阶段。镇国土所对各村居申请验收的地块,应及时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地块资料归档,并及时向县级申请入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把旧房拆旧复绿复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是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旧房拆除工作进行扎实的安排部署,带头抓好此项工作。分管易地扶贫迁工作的干部作为直接责任人,对旧房拆除工作进行具体,周密的安排,切实有效地抓好此项工作,做到应拆尽拆。
(二)强化档案收集。各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包括拆前、拆中、拆后、复垦照片。拆前照片包括旧房及附属设施远景,近景图片(其中近景照片必须能辨别户主及房屋结构)有条件的应录入不少于1分钟的拆中视频。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村居要加旧房拆除工作调度,明确进度上报人员,按一周一调度的要求,每周五向镇移民办报送本周完成数。统计上报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严禁谎报、误报、迟报、漏报、缺报。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纪委、镇移民办、镇国土所将组织人员对旧房拆除复绿复垦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暗)查,将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纳入各村居动态跟踪考核内容。对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的村居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村居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由镇纪委实行警示约谈,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进行问责,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手段,确保旧房拆除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篇五: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XX镇农村人居环境,合理利用和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实现农村村容整洁,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禄丰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县城集中安置点(XX小区)搬迁入住及过度期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X易组通〔20XX〕1号)要求及XX镇20XX易地扶贫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及部分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X、镇党委书记
XXX、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X、镇党委副书记
XXX、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XXX、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XXX、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X、镇党委组织委员
XXX、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XXX、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XXX、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XXX、镇扶贫办常务副主任
XXX、镇纪委副书记、督查室主任
XXX、镇综治办主任
XXX、镇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XXX、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XXX、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XXX、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XXX、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XXX、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XXX、镇交通公路管理所所长
XXX、镇扶贫办工作人员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本次拆旧建新及复垦复绿工作在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共分10个专项工作组,人员由驻村扶贫工作队、下乡工作组、村(社区)“三五”职及挂包干部组成,分组及其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鲁家村村委会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XXX、XXX、
第二组:南冲村委会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
第三组:小铺子村委会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第四组:炼象关村委会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第五组:宋家坡村委会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
第六组:横山村委会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XXX、
第七组:杨家庄社区
组长:XXX、
副组长:XXX、李梅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
第八组:南雄社区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第九组:北厂社区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
第十组:官洼社区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二、对象和范围
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67户,旧房已拆除30户,未拆旧房37户,其中:县城集中安置未拆旧房的34户、小铺子集中安置点1户、分散安置2户(宋家坡村委会2户、南冲村委会1户、鲁家村村委会9户、炼象关村委会4户、杨家庄社区1户、南雄社区6户、小铺子村委会3户、北厂社区3户、官洼社区3户、横山村委会5户)。
三、时间安排
20XX年6月30日前,涉及20XX年易地搬迁县城集中安置(XX小区)、小铺子集中搬迁安置点、分散安置的村(社区)工作组必须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因拆旧及复垦复绿工作滞后影响资金兑付,由该村(社区)、挂包干部及农户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旧房拆除。涉及20XX年易地搬迁县城集中安置(XX小区)、小铺子集中搬迁安置点、分散安置的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旧房(含未全部拆完)全部拆除。
(二)复垦复绿。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旧房(含未全部拆完)全部拆除后,通过整理复垦成耕(菜)地或进行蔬菜、林果种植绿化。
(三)各工作组在开展旧房拆除工作过程中须采集上报镇扶贫开发办公室3张照片,即:旧房拆除前原貌、旧房拆除中、旧房拆除并复垦复绿后现状。20XX年7月上旬镇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37户异地搬迁户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的村(社区)及有关责任人将进行问责处理。
五、政策措施
(一)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根据《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基地。
(二)健全和完善激励奖惩机制。根据《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期拆除旧房的人均奖励0.6万元(政策享受上限为6人),不按期拆除旧房的不予兑付人均0.6万元奖励资金。
(三)加强氛围营造。各村(社区)、下乡工作组要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建新拆旧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加快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上来。要通过宣传政策、宣传规划、宣传典型,帮助群众转变居住观念,充分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
篇六: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乡振指办发〔20XX〕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乡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整改工作,加快完成我乡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在务,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二、工作目标
针对我乡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中存在的旧房拆除完成率长期排名全县倒数、分类识别还不精准等问题,认真对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县有关政策要求,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落实政策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标本兼治,按时完成当前未完成的65户拆旧复垦工作任务。
(一)加大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力度。按照自治县“3个月攻坚、2个月扫尾、1个月清零”的目标,今年全面完成我乡易地甫搬迁符合应拆尽拆的旧房拆除任务,20XX年8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前基本完成,11月底完成100%。
(二)对全乡原上报的应拆未拆户进行再排查、精准识别搬迁户旧房类别,对不符拆除条件的,上报县里重新办理认定手续、完善台账。
(三)对已拆除旧房,并按照复垦相关规定,已复垦和生态复绿的,及时完善材料上报申请拆旧复垦复绿奖励资金,资金到位后及时兑现奖励。
三、整改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全乡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方案,按照“能拆快拆、应拆尽拆,鼓励自拆,不搞强拆”的原则,根据旧房拆除任务制定分布实施计划,先易后难拆除旧房。党政主要领导分配联系各片区,负责统筹协调各村各站所推进工作,工作组分村包干具体落实本村拆旧复垦工作;驻村工作队员负责统筹协调和联系帮扶责任干部,动员推进本村按时完成拆旧复垦工作;各帮扶责任人、拆旧复垦工作分配责任人要入户做好政策宣传,采取各族措施动员符合旧房拆除的搬迁户尽快拆除旧房,直至旧房拆除。
(二)再一次核查搬迁户旧房类别,实施一户一研判。各村对应拆未拆旧房、复垦未复垦复绿旧宅基地进行全面排查,并逐户分析未拆旧房、未复垦复绿原因,实施一户一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为旧房拆除工作打好基础。
(三)做好旧房拆除政策宣传工作。各村工作组、帮扶责任人、旧房拆除工作分配责任人入户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转变传统思想,帮助有顾虑的群众算清家庭收入、环境改善、安全保障、就医就学、道路出行等“经济账”“安全账”“幸福账”,动员符合拆除旧房的搬迁户拆除旧房。
(四)及时兑现奖励资金。结合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需求情况,上报自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专责小组备案,及时完善申报材料报县级下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奖励资金。
四、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我乡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整改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XXX乡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乡党委书记
XXX、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XXX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XXX、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组员:XXX、乡党委副书记
XXX、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XXX、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X、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XXX、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XXX、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XXX、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XXX、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XXX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乡司法所所长
XXX、乡财政所所长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扶贫站,办公室主任由黄崧同志担任,成员由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我乡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帮扶责任干部入户开展拆旧复垦工作,推进工作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资金保障组、督导组和工作分区。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XXX、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组员:XXX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XXX、乡乡村振兴信息员
XXX、乡乡村振兴信息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全乡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整改各项工作。
(二)资金保障组
组长:XXX、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组员:XXX、乡财政所所长
XXX、乡会计人事编制助理
工作职责:负责及时兑现拆旧复垦复绿奖励资金。
(三)督查组
组长:XXX、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组员:XXX、乡纪检干事
工作职责:负责督查各村、干部职工、帮扶责任人、工作分配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分区
XXX、XXX、XXX、者彦片区:XXX
XXX、XXX、XXX、向阳片区:XXX
红染、领好、作腾片区:XXX
人员组成:各片区组员由各村包村组、村“两委”干部、脱贫村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和工作分配责任人组成。
作战目标:负责村的全部拆旧复垦任务。
作战时限:20XX年11月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各村、工作组、帮扶干部、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拆旧复垦整改措施抓好具体工作,妥善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协助综合协调组审核拆旧复垦奖励资金的申请和兑现工作。
2、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站、扶贫站和林业站及时对拆旧复垦工作进行指导和验收。
3、乡财政所及时兑现下达的拆旧复垦奖励资金。
4、XXX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维护旧房拆除复垦中的和谐稳定、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法律援助及信访案件。
5、乡“三大纠纷”调处工作组及时调处化解拆旧复垦工作中的纠纷。
(二)各村成立调查组,限时完成整改。各村要组成由工作组、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和责任人组成的调查组,做好入户宣传动员,引导搬迁群众积极支持并参与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复绿,实地调查摸清底数,了解掌握各搬迁农户拆旧房时间、宅基地类型、旧房结构等,建立好各村旧房拆除与土地复垦台账及档案,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确保旧房拆除复垦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目标任务。
(三)严格资金管理使用。鼓励搬迁户积极参与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搬迁户格子完成其原有旧房、院内各种设施拆旧复垦复绿,通过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兑现奖励给搬迁户。搬迁户委托施工队伍进行旧房拆除复垦的,按县规划实施方案中的工程内容完成拆除复垦工作,以户为单位扣除施工费后将剩余的奖励兑现到户,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
(四)强化督促考核,严格落实奖惩。督查组要按工作推进督办问责机制,对工作进度缓慢、配合不力、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追究相关责任,结果列为全乡年度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