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省、全市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县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强化责任担当、优化营商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大学习大整治大落实”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全省、全市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重点针对干部作风“怕、慢、假、庸、散”五个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三大三提升”活动(大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大整治,提升发展效能;大落实,提升工作成效),使干部素质有新提升、作风有新气象、工作有新成效,努力营造审批最快、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坚定完成脱贫摘帽目标、打造人民安居乐业的“莲花福地”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活动范围
全县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和部门,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
三、活动时间
2018年5月开始,为期一年。
四、工作重点
1.深入学习。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把学习教育贯穿作风建设活动始终,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省、全市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县作风建设及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政策文件。强化理论学习,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广泛开展习近平经典语录诵读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红色家书》诵读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刘仁堪、甘祖昌、龚全珍等先进事迹,进一步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加强对新知识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聚焦作风上的突出问题,聚焦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扎实细致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组织人员到基层宣讲省市县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机关干部、窗口工作人员分主题集中学习,撰写心得体会,做到党员干部职工“一个不少”, 在全县掀起“大学习”的热潮。通过学习,切实推动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凝聚转变作风的思想共识,形成优化环境的行动自觉。(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2.全面自查。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四风”问题和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同志指出的“怕、慢、假、庸、散”五个方面的作风问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进行深入查摆,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摆进去,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对号入座、对症下药。一看是否存在怕担责、怕追责、怕麻烦、怕吃亏,担当精神不强,遇到问题不敢上,碰到问题往后拖,事事瞻前顾后,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等问题;二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工作不及时处理、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急事缓办、效率低下,问题搁置、对历史遗留问题“新官不理旧帐”,服务意识差,草率敷衍,做什么都“慢慢来”等问题;三看是否存在形式主义、表态快、调门高、不办实事,弄虚作假、说假话、汇假报、做假数字、报喜不报忧,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口是心非、知行不一,调查研究流于形式、脱离群众,搞文山会海、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中制定目标任务和提出要求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四看是否存在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不思进取、不学习钻研,能力不足、得过且过、庸碌无为、工作打不开局面等问题;五看是否存在懒懒散散、纪律松弛、不讲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抓工作不痛不痒,群众办事不耐心解答,方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冷漠,把“易事”拖成“难事”等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信访热线、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梳理本地本部门及个人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工作中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3.强化整改。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针对自我查摆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实行挂牌销号,逐项逐件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把问题整改效果作为落实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的唯一标准,及时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单位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二)开展大整治活动,切实提升发展效能
1.开展“行政低效能”专项整治。针对“放管服”相关改革举措配套衔接不到位的问题开展整治;针对简政放权不够彻底、行政审批项目不够简化、审批方式不够优化、准入门槛过高的问题开展整治;针对政务服务质量不高、效率低下、部门专网互不兼容、业务不协同、办事复杂、要件多、时间长、群众“多头跑”“事难办”“来回奔波”等问题开展整治;针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展慢、“只跑一次、一次不跑”事项不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开展整治;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开展整治;针对重点项目落地难、开工难、进展慢问题开展整治;针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开展整治,着力解决行政效能低、行政审批难、项目建设慢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共政务管理局、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县住建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大变样”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
2.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整治。开展涉企收费大检查大清理,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切实减轻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开展企业维权行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政府诚信建设,实施政府失信专项清理,对兑现承诺不到位的问题,做到一企一策、依法依规解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规范行政行为,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开展中介机构服务“减时、降费、提质”专项行动,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查处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发展难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
3.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体责任不落实、帮扶干部思想认识不够高、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履职不力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针对落实扶贫政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制定脱贫攻坚政策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工作措施不精准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退出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在扶贫项目实施中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及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4.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未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发展必须管环保、抓生产必须抓环保”要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到位、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园区重点企业落实环保整改要求不到位、餐饮油烟整治和燃煤锅炉淘汰监管不到位,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不达标等情况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失职渎职以及整改不力问题,对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等情况进行严肃问责。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我县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工信委、县工业园管委会;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5.开展城乡环境治理提升专项整治。针对全县道路沿线脏乱差现象,拆除铁皮棚、破损广告牌、危房杂屋,“两违”建筑整治不到位,裸露矿山山体整治、植绿覆绿不达标,建筑垃圾、陈年垃圾、沿线管线清理不及时等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三站”、超高超大建筑等治理,坚决杜绝占田建房“开天窗”,确保道路沿线无超高超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坚持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县级领导包干责任制,加强对责任路段问题销号情况的实地督查,提高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水平,确保我县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切实提升莲花对外形象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牵头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城管局、县工信委、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6.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制,对区域内发生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工农矛盾、征拆纠纷等问题迅速、公正、妥善处置。坚决依法打击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企业经营者和项目投资者,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行参工参运、阻工闹事、哄抢偷盗施工材料设备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县委xx委、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
7.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文山会海,精简会议文件;盯死看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聚焦“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对违纪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肃查处。(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8.开展工作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将查访活动规范化、常态化,不定时间和路线深入各乡镇(场)、各单位、各办事大厅和窗口,对办公环境、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进行查访。重点整治工作人员、值班人员不按要求在岗问题,整治工作时间不遵守工作纪律、玩游戏、炒股、上网购物、看娱乐视频等问题;整治效能建设各项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等)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治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加强会风会纪督查,重点整治会议迟到早退、不请假派人代会、缺席会议、会议期间玩手机、打电话、打瞌睡、长时间在会场外逗留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1.建制度。坚持破立并举,突出“常”“长”两字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坚持从严管理和关心关爱干部相结合,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出台的文件精神,出台我县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旗帜鲜明地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全面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梳理,深入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缺陷,细化落实措施,强化可操作性,认真抓好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深入推进基层微权力规范阳光运行,探索建立不良作风现象预警机制,列出干部行为“负面清单”,切实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针对性强、有利于发展的制度体系。(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2.看实效。一是通过项目观摩看实效。市委、市政府将于2018年8月进行一次重大项目和民生工作“八大工程”集中“大检阅”,县委、县政府也将适时组织全县2018年项目观摩活动,既比项目、看业绩,更看干部抓项目、推发展担当实干的责任和作风;二是通过绩效考核看实效。完善绩效管理考核体系,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责任人和完成效果,发挥绩效管理的过程管理作用,及时发现工作进展慢的问题,提升工作效能。(牵头单位:县“大变样”办、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
3.听评议。组织开展全县作风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群众满意度评价,采取群众监督与行政监督相结合、社会评议与内部评议相结合方式,综合运用问卷调查评价、即时评价、网络评价、监督检查评价、投诉受理反向评价等办法,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分类评价,评价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4.重奖惩。健全完善干部作风考核评价机制,将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作风平时考核,结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的“走进班子、走近干部、走访家属”活动,深入了解班子和干部作风表现,大力发现、提拔使用一批敢担当、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作风过硬、实绩突出的“狮子型”干部,树立重担当、重公认、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不断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纪委从严治党,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同时要用好问责利器,发挥问责的警示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对承诺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目标,要盯住不放,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坚决问责,对工作不落实、难推进、发生严重问题的坚决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送司法机关。坚持对问题上追一级,对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一并追究责任;对有意包庇问题的典型事件和人员要从重处理。(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县委成立作风建设“大学习大整治大落实”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开展活动。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负责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的活动,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有责,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责任到位。各乡镇(场)、牵头责任部门活动方案须于7月10日前上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以上率下。县委常委和县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当好转变作风的“领头雁”,以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为全县树起标杆;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场)、相关行业部门改进工作、优化作风,通过层层带动、传导压力,把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传递到每一个基层工作人员,全面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各乡镇(场)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时时关注、经常过问、全面管控所负责领域的作风建设,各分管领导要履行作风建设“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在转变作风上走在前、做表率,对影响和制约本地本部门发展的作风问题,深入细致研究,谋划破解之策。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将作风建设“大学习大整治大落实”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结合起来,与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学透彻、查明白、改到位,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要将抓作风建设与抓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深入推进,以工作的实际成效体现作风建设成果。
(四)加强督促检查。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专门督查队伍,实行集中办公。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围绕作风建设重点任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生工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等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采取听、看、问、查、访的方式,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完成进度等方面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实。整合督查事项,既督任务进度,又查责任查作风;结合巡视巡察工作,紧紧盯住作风问题突出的领域、部门,督促整治、抓好整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人大和政协要把作风建设列为工作评议和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监督力量,切实编织一张“全天候、全覆盖”的强大监督网。
(五)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全方位、多层次地对作风建设“大学习大整治大落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既注重宣传工作动态、特色亮点和显著成效,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又要曝光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反面典型,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大力营造转作风、树新风、重实干、促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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