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篇一
(一)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
专项巡察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
专项巡察单位:荣县、富顺县。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除省管干部以外的其他成员和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粮食安全相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地方党委和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的政治监督情况,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情况;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一)市委第一专项巡察组
市发展改革委
1.意见箱:市发展改革委办公驻地设置意见箱
2.专用电话:18990063081
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市财政局
1.意见箱:市财政局办公驻地设置意见箱
2.专用电话:18990063081
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市国资委
1.意见箱:市国资委办公驻地设置意见箱
2.专用电话:18990063081
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意见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驻地设置意见箱
2.专用电话:18990063081
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意见箱:自贡市嘉盛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驻地设置意见箱
2.专用电话:18990063081
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二)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
荣县
1.意见箱:荣县人民政府大门出口右侧门卫室外墙
2.专用电话:18990063083
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富顺县
1.意见箱:富顺县委大院综合楼底门厅外公告栏旁
2.专用电话:18990063082
3.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专用电话和电子信箱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各被巡察单位止。各组专用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20:00。
特此公告
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篇二
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水事纠纷的发生,维护我市正常水事秩序,现根据《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制订本年度全市水政巡查计划。
水政执法巡查工作是及时发现水事违法行为,提高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有效手段。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是切实履行水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涉河建设、占用水域、取土和取水等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稳定的水事秩序。
根据我市近期水政工作的特点,结合《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下列内容为水政巡查的重点对象:
1、在水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2、侵占水工程设施及其管理范围,侵占已批准的水工程规划控制线范围,损毁防汛、水文、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设施的行为;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取水、设置拦河障碍物、向河道、湖泊倾倒废土、垃圾等行为;
4、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项目;
5、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以及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
6、取水口的设置或扩大、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运行情况;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落实情况;
8、其他属于水政监察职责范围内处理的情况。
水政巡查结合防汛检查及日常水利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要求,采取经常巡查与专题巡查结合、重点巡查与日常巡查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巡查结合的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水政巡查工作。水政大队每月巡查不少于5次,各镇(街道)水政员监察员结合日常工作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
集中联合巡查安排:
1、一季度:水政大队结合水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大队工作人员分片巡查,各镇(街道)水政员参加水法宣传活动。
2、二季度:汛期前,水政大队会同防汛办、海塘管理所、农水站、城防所组织开展对全市各主要行洪排涝河道、一线海塘、农村圩区、城防包围圈的大巡查。
3、三季度:水政大队组织对我市辖区内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其他重点涉河工程等进行巡查,每个工程项巡查不少于二次,项目所在镇(街道)水政人员参加。
4、四季度:做好重点河道巡查、重点涉河项目巡查,做好年度巡查“回头看”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水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执法活动,进行水政巡查。
6、结合河道长效保洁监管工作,做好每月一次的全市各镇(街道)河道巡查,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结合河道保洁,做好日常巡查。
1、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要认真按照《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和本巡查计划,根据辖区内的水域、水工程等分布情况及重要程度,结合河道管理和水资源管理的实际,合理安排好辖区内的年度巡查工作。
2、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应填写巡查台帐,组织巡查次数和参加人次将列入年终水政岗位工作考核内容;水政巡查情况应列为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上报的年度水政工作总结内容。
3、开展执法巡查时,必须有2名以上水政监察员,并持证上岗。须严格遵守巡查纪律,规范巡查行为,提高服务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树立水政监察队伍良好形象。
4、对水事违法行为,要按照合法、合理、合情原则进行处理。对有可能发生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行为的,应有针对性地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对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经教育后违法当事人当场自觉改正的,可采取口头警告,免予处罚;对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如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可根据《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在调查取证后当场处理;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行为,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在做好现场取证的同时,应及时上报水政大队,依法立案查处。
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根据能源集团专项巡察工作要求,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项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决策部署和能源集团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五个领域”,整治“四种行为”,开展专项巡察,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推动集团公司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通过巡察,发现和纠正问题,通报案例,问责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建立健全防范、纠正、惩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制度和规范,切实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一)形成声势。要加大巡察工作力度,主动发现问题,形成声势。既盯紧老问题,又关注新动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
(二)常态落实。既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又要推动系统内监督、日常监督,把工作放在平时,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强烈信号。
(三)标本兼治。要注重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形成从“发现问题到推动整改再到源头预防”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总部机关部室及负责人,权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一)紧盯“十种表现”
1.执行决策方面。有的权属单位对上级的决策部署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组织集体研究,应付凑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不力。有的机关部室对权属单位实际情况缺乏了解,存在领导、指导不到位等问题。
2.调查研究方面。有的搞形式、走过场,没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指导性不强;有价值、有分量的专项调研分析成果少,发挥决策参谋助手作用不够;有的存在多头、重复检查调研现象,增加基层接待负担;有的调查研究不深入,走马观花;有的机关部室常年不到基层调研,对基层工作掌握不全面,对基层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少。
3.服务群众方面。有的权属单位服务群众不能从基层生产和管理实际出发,不能有效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具体矛盾。
4.项目建设方面。有的权属单位对集团公司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研究不够,效果不明显。
5.召开会议方面。有的权属单位和机关部室热衷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开会等于落实、发文等于做过;有的会议内容假大空,会长、会多、会虚,光开会不解决问题;有的机关部室组织会议效率和质量不高;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召开的视频会议偏少,牵扯基层单位及人员精力较多。
6.改进文风方面。有的机关部室文件、简报“满天飞”,没有实质内容,只注重形式和数量;有的上级文件仅作转发传达,穿靴戴帽多,官话套话多;有的机关部室起草文稿机械照搬照抄,结合实际制定措施任务少,可操作性不强。
7.责任担当方面。有的权属单位过于计较个人得失,畏缩不前、迷茫无措、等待观望,不敢闯、不敢试、不敢创新;有的凡事都要上级拍板,避免自己担责;有的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措施上出现的偏差,不敢面对,不能及时协调解决。
8.工作实效方面。有的权属单位和部室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只讲成绩,不讲问题,讲成绩夸大其词,讲问题蜻蜓点水,虚工做的多,实事干的少,急功近利,短期行为。
9.履行职责方面。有的权属单位热衷层层签订“责任状”,没有跟进考核措施;有的对领导班子副职安排的工作任务重视不够,存在不落实、落实慢问题;有的对基层工作业务指导不足,存在“能力危机”。
10.对待问题方面。有的权属单位对身边不正之风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知情不报,以致“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有的对待问题不讲真话、不说实话,报喜不报忧。有的机关部室对需由几个部室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配合,影响工作进展。
(二)聚焦“五个领域”
1.政治生活领域。主要检查以下问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精力投入相对不足,“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坚决;党的领导弱化、党建缺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发扬民主不够;“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违规选人用人;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建材料造假,敷衍了事、应付检查;违反组织程序发展党员、组织选举。
2.履职担当领域。主要检查以下问题: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重点工作落实无具体措施;工作遇到问题只从客观找理由,不从主观找问题;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流于形式;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风险防控不到位,管理不规范;信访案件办理、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
3.改革发展领域。主要检查以下问题: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力度不够;“两金”占用清理、账款清欠不及时;推行内部市场货币化、划小核算单位工作不规范;落实“十项协同”“无浪费企业创建”“用户满意年”活动不力;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对上未反映、对下未提醒、后续未问责。
4.惠及职工领域。主要检查以下问题: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保障措施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历史遗留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告知而不告知。
5.服务基层领域。主要检查以下问题:履职效能差、刁难基层;工作不主动、不尽职,不敢动真碰硬、秉公办事,专业管控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管理服务不透明、不规范,拿原则送人情,业务长期被动、问题频发复发;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水平、质量不高。
(三)整治“四种行为”
1.不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回避矛盾问题,拈轻怕重、瞻前顾后;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斗争。
2.假作为。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意、不顾企业发展长远利益,搞“形象工程”,玩“花架子”;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行动少落实差,虚张声势不干活。
3.乱作为。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对待职工群众态度恶劣、吃拿卡要;讲排场、搞特殊、铺张浪费;以权谋私,违规为亲友调动或安排工作。
4.慢作为。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搞变通;墨守成规、安于现状,精神萎靡不振;对集团公司确定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缓慢、效率低下。
(一)自查自纠。各权属单位、各部室要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二)个别座谈。听取单位和部室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
(三)查验资料。检查单位和部室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职尽责情况。
(四)民主测评。对考评对象进行责任担当、管理水平、敬业实干、工作业绩、作风形象等方面的测评。
(五)征求意见。通过现场了解和问卷调查发现问题。
(六)受理信访。巡察期间,接受职工群众信访举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党委成立专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兰春忠任组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周勇,办公室主任潘立强,纪委副书记高荣惠,行政监察部部长张辉为成员;专项巡察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纪委),高荣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巡察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等工作。
(二)分级开展巡察。集团公司党委在年内开展的巡察工作中将重点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权属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巡察列为2018年内部巡察重要内容,集团公司有关部室要将专项巡察与专项督导统筹结合,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各权属单位、各部室每月按时向集团公司专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成果运用。巡察成员部室要严格履行职责,研究业务工作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巡察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台账,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作用。要开通移交线索“绿色通道”,集团公司纪委将定期公布各单位问责追责情况。
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要求,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好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特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区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xxx工作的各个方面,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校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2.基本要求
我们要把开好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其思想,精心组织安排,扎实认真做好每个环节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要求,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清楚。通过开好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全面推进我校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以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
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等有关党内法规。
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紧扣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重点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主责主业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基层党建工作、选人用人等三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忘初心、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2.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转变作风,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走过场”“做虚功”等表现。
3.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困难,创造性开展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不想为、不愿为、不敢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
(一)深化学习研讨(2020年8月16日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2020年8月18日前)。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原汁原味向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反馈。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其它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听取下级组织、分管领域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上级党组织要结合干部考察、年度考核情况,指出发现的问题。
(三)开展谈心谈话(2020年8月18日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谈,班子成员互相之间、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既交流沟通思想,又听取意见建议,既谈自身差距,又指出对方不足。尤其对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要充分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四)认真准备对照检查材料(2020年8月19日前)。学校领导班子要立足找准问题、解决问题,重点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主责主业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基层党建工作、选人用人等方面等三个方面查找问题,查摆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0年8月19日前)。民主生活会会期原则上至少1天,领导班子要聚焦主题,联系思想工作具体事例,对准3个方面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防止绕弯子、兜圈子,虚晃一枪、浮在表面。自我批评要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明确提出要求,带头开展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开出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好氛围好效果。
(六)抓好整改落实(2020年8月19日-10月31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把存在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到位。
1.区委第二巡察组和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领导。
2.学校党总支班子成员:
3.列席会议人员:
同志通报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情况;
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并带头作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
3.各位班子成员依次作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依次逐一对其开展批评;
4.到会指导的领导进行点评;
同志总结会议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中共xxx总支部委员会
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篇五
月份巡查内容
1月对全市辖区内擅自取水、擅自开采地下水、占用水域等行为进行巡查,并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2月结合河道保洁工作,对节后全市各镇(街道)河道状况、水利设施等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发生。
3月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为契机,做好辖区内河道的巡查和相关宣传工作,各镇(街道)农水中心积极配合做好水法宣传。
4月水政大队会同防汛办、海塘管理所、农水站、城防所组织开展对全市各主要行洪排涝河道、一线海塘、农村圩区、城防包围圈的大巡查,确保安全度汛。
5月结合防汛、河道保洁工作,对全市各镇(街道)河道进行巡查。
6月进一步加强汛期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7月对在建涉河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各镇(街道)农水中心做好对各自辖区内在建涉河工程的定期巡查和监督,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安全度汛。
8月对水利工程、水利设施进行重点巡查。
9月对重点涉河工程,水利工程、水利设施进行集中巡查。
10月结合河道保洁工作,做好重点河道集中执法巡查。
11月对群众举报、市长电话交办单、上级水利部门组织的专项执法行动等事项进行回头看巡查。
12月对全市重大水事违法行为当事人的
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篇六
一、第一季度
(一)加强对“元旦”、“春节”节日市场巡查。重点巡查专业市场维稳安全、节假日食品安全。
(二)肉类食品专项巡查。重点查处违法销售注水猪肉以及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的行为。
(三)烟花爆竹专项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销售违禁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落实情况,《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
(五)结合验照、年检工作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二、第二季度
(一)根据全市创卫工作要求,加强辖区环境综合整治督导巡查,不松动、不反弹确保监管效果。
(二)“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及专业市场安全、经营秩序等情况巡查。
(三)危化品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经营主体资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四)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饮料、奶制品、儿童食品等。
(五)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学校周边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食品安全。
三、第三季度
(一)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用油、中老年食品和中秋月饼市场。
(二)食品添加剂专项巡查。重点巡查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以及其进销货台账。
(三)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四)对ab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普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五)开展夏季冷饮市场专项检查。
(六)对化妆品、文体用品经营者进行专项检查。
四、第四季度
(一)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巡查。重点巡查市场业主第一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二)“元旦”、“春节”节前市场进行重点巡查。
(三)食品安全专项巡查。重点巡查节前食品安全、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等情况。
(五)开展对生鲜肉市场监管及打击注水猪肉、“白板肉”专项巡查。
(六)建材市场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建材市场商品质量状况。
(七)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专项巡查。
(八)危化品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危化品产品质量和查处无《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危化品的行为。
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篇七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根据市委十四届党代会精神和徐广国书记关于“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指示要求,市委决定对部分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办法》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六大纪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系统、行业开展专项巡察,重点在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工程招投标、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查找不足、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成立x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xxx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xxx任副组长;成员为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xxx,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xx,市委组织部副部长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xx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xx任办公室副主任。xxxx年专项巡察组成立x个工作组,第一组组长为市纪委常委xx、第二组组长为市纪委常委xx,成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干部及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自x月中旬至x月底,对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土储局、市代建局x个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并延伸到所属企事业单位。
(一)在党的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在工程建设、资金项目管理、土地拆迁征收等方面,是否存在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管理松懈、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以及工作被动应付,慢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
(五)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
市委巡察组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开展巡察,每个单位计划巡察时间为x个月。
(一)召开巡察工作见面会
1、参会人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2、部署巡察任务,并就做好巡察工作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提出要求。
(二)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1、参会人员:巡察办负责人和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部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班子成员,部分退休人员,其他巡察组认为需要参加的人员。
2、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察组组长通报巡察重点、总体安排和要求等,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3、问卷调查。根据需要,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对有关问题开展问卷调查。
(三)听取汇报
1、听取被巡察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关于近三年来工作情况汇报(一般与巡察工作动员会同步进行)。
2、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
3、听取近三年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4、听取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5、根据需要,巡察组可以要求被巡察部门(单位)作专题汇报或报送书面材料。
(四)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以列席被巡察部门(单位)有关会议。列席会议时不参与讨论。
(五)受理信访
1、巡察组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等。
2、对来信、来电、来访应逐一登记和记录,并按照巡察组组长的签批意见,及时进行分流办理。
3、巡察期间发生向巡察组反映情况的群众集体上访,应当依靠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妥善处置,对属于被巡察部门(单位)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交由被巡察部门(单位)处理。
(六)组织个别谈话
1、谈话对象:被巡察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企事业单位党政组织负责人,部分退休人员,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干部群众。
2、谈话原则上采用“一对一”方式进行。
(七)重要问题了解
在组织个别谈话阶段,安排专人对市纪委、组织部、审计局和司法机关提供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解,对实名举报的知情人进行约谈。重要问题线索必须经巡察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八)抽查核实
根据巡察掌握情况,结合个别谈话、信访情况,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抽查。由市委组织部协调有关部门重点核查被抽查对象的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等情况。
(九)调阅或复制资料
巡察组可要求被巡察部门(单位)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档案、会议记录等,供巡察组查阅或复制。调阅或复制重要资料,须经巡察组负责人批准,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
(十)走访调研
根据需要,巡察组可针对有关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走访调研工作需经巡察组组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可由x名以上人员进行暗访。
(十一)商请有关单位协助
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可通过被巡察部门(单位)或巡察办商请有关职能部门、专业机构予以协助,有关单位只对巡察组负责。被抽调人员在巡察组人员带领下开展工作,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纪律,重要、敏感问题应由巡察组人员进行了解。
(十二)阶段性汇报
巡察期间发现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组长批准,将具体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或被巡察单位纪检组(纪委)。
(十三)撰写巡察报告
1、对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评价,围绕“四个着力”,侧重对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评价。
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涉及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土地拆迁征收中权钱交易、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问题,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必须在报告中重点反映。
4.结合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提出治理措施和完善制度的建议。
(十四)专题汇报
巡察报告提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
(十五)反馈整改
1、巡察报告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
2、被巡察部门(单位)收到巡察报告后,xx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各巡察组;每季度末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巡察组要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反馈意见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一)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严禁插手被巡察单位任何人事安排、专项资金、设备采购、工程项目等业务工作;严禁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
(二)巡察组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向任何组外人员泄露巡察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工作信息,不打听和议论组内其他同志工作信息;严禁向被举报人透露反映者的情况和反映材料的内容;对工作中了解的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或敏感问题,不得擅自表态或答复。
(三)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禁接受被巡察单位任何形式的礼品、纪念品、礼金、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安排。
(四)被巡察部门(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的工作,按要求如实报告情况,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巡察组后勤保障工作由市纪委负责,外出用车、就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