缰的野马,驰骋闯荡,呼啸而去,放纵的自由最终毁灭了自己并危及他人;失去轨道的列车,不但无缘于自由,反而导致脱轨的灾难。寻求的那种无拘无束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生遵纪守法主题国旗下讲话,欢迎查阅。
隆隆春意驱散了冬季的寒冷,万象更新孕育着新年的期望。季节的轮回带给我们的是年岁的增长、学期的更迭。经过寒假休整,我们迎着朝阳,满怀着新的希望,迎来了20XX年春季新学期的到来。演讲稿栏目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精彩的演讲稿,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天,伴着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鲜艳的五星红旗再次在我们眼前冉冉升起。回首刚刚过去的两个月,它记录着每一个学子和老师的辛勤,更蕴含着我们的智慧。作为荣智学校新一届的初中生,我们为学校的方方面面感到骄傲,无论是环境优雅的教室还是功能齐备的多功能展示厅,无论是生物实验室、微机室等专用教室,还是图书馆等供我们学习的场所都显得那样舒适温馨,而我们的老师,个个精神抖擞,正是他们的精心呵护与谆谆教诲,才有我们学生的健康成长。他们以纯洁的心灵塑造我们的灵魂,以健康的人格魅力带动我们的品格养成,从而营造我校和-谐健康,洋溢着人文色彩的校园氛围。
同学们,求学阶段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就像是手中刚刚拿到的新书一样,散发着油墨的清香,蕴藏着很多待开发的秘密,需要我们去探索,“言行规范,健康发展,学有所长”是学校对我们的要求。因此,正如今天一样,当我们迈进校门的那一刻起,我们要说,新的一天我们要从遵守纪律做起。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纪律是做好一切事情的保障,没有纪律的约束,是什么事情也做不好的。大家知道,鲁迅先生书桌上的“早”字,是严格自律的表现,是自觉守纪的典范,正因为这样,鲁迅先生才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曹操“割发代首”,带头守纪,古往今来传为佳话。
在开学后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清楚地看到我校大部分同学都能遵守纪律,进入正常的学习状态。但同时我们也感受到在校园中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比如做操时,有人急冲冲地下楼,奔向整齐的队列,有的人缓慢地集合,懒散地做着动作。课间休息时,有的同学在楼道里互相追逐,大声喧哗,在楼梯上跑跳拥挤,涮完拖把任水龙头的水肆意流淌,随手乱扔果皮纸屑等等。是什么原因使我们的同学有如此的表现呢?
一个国家即便经济实力再强,假使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看来,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4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从的公共道德时,中华民族才能软硬实力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某些人骨子里根本就没把党纪国法当回事,不仅没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法律和道德意义上的耻辱,反而把善钻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或者特权,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本分做人在他们眼里反而成了“没本事”的代名词。
违法乱纪分子虽然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些家伙、特别是成克杰、胡长清之流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败坏是不可低估的,正是这些家伙破坏了党纪国法的尊严,动摇了我们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许多人的法纪意识。
因此,要把“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深深烙进人们的心里,长期不断的宣传教育当然是必要的,而且必须从娃娃抓起。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不仅要让那些害群之马和社会蛀虫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还要让他们付出道义上的沉重代价,千夫所指、唾沫淹死。否则,臭的不够臭,香的不觉香;荣的不觉荣,耻的不知耻。惟有如此,泾渭才能分明,正气才能上升,法纪才会令所有人敬畏。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扞卫这一美誉!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们现在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少年!
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古今中外,遵纪守法者层出不穷。像古稀腊着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在“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他并判他极刑关头,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他成了古代人民遵纪守法的榜样,成了当代人民颂传的守法典范。
在中华大地上,同样遍布着“遵纪守法”的光荣足迹。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坚守纪律,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邱少云,到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做人、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拾到存折、重金也能拾金不昧;我们周边的居民或诚信经商,或廉洁为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
然而,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有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了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面对艰难,是自强不息,还是自暴自弃?……
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吧!那么我相信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和谐,更可爱的!
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记得一位诗人曾说过,忠诚是用心灵之光照亮我们的生活;记得一位老党员曾说过,忠诚是用一生的时光,把党旗下的红色誓言变成美好的现实。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全国上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倡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清明”良好社会风气下,我们越能感受到人民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殷切期盼,越能够深深体会到群众赋予我们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那就是忠诚于事业,忠诚于党,忠诚于广大人民。
什么是忠诚?所谓忠诚,是我们所推崇的基本道德范畴,是衡量人生价值观的基本准则之一,是坚定的信念和追随。忠者,赤诚无私,忠心尽力;诚者,真心真意,实实在在。在百姓眼里,人偏离了忠诚就没有资格去谈论道德、教养、情操、气节。在古代,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关羽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诸葛孔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无不是用生命演绎着忠诚。
今天,在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里,同样有这么一群人,在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着“做党的忠诚卫士”这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他们冲锋在前,忘我工作;为了正义,不畏强权;为了正气,坚守清廉;他们的形象深入人心,他们的故事久久传诵。
--省--市--县纪委书记--同仁走了,她用自己的一生践行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的铮铮誓言。在病魔面前,她选择了坚强;在关照面前,她选择了坚持;在反腐面前,她选择了坚决;在亲情诱惑面前,她选择了坚定。她用忘我的精神,认真履行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书写了一个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人民的好公仆--省--县--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走了,在抗冰救灾中连续奋战了-个日夜,终因过度劳累,突发脑溢血,献出了年仅-岁的生命。他用热心温暖了百姓,用执着书写着忠诚。
正是无数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光荣事迹,诠释了忠诚的含义,折射出忠诚的光辉,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今天,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执纪为民做表率”主题活动,在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城市转型,实现--在江西率先崛起之路上,为践行纪检监察干部“四个”对的承诺,我们统筹谋划,呕心沥血;我们开展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利益;我们严于律己,率先垂范。面对上访者,我们不厌其烦;面对腐败者,我们正义凛然。虽然,我们没有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丰功伟绩,但是,我们的心中却有着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的珍爱,对工作的尽职尽责和对人生的完美追求。
忠诚,意味着责任,意味着风险。无论我们面临多大的诱惑和挑战,我们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讲忠诚,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多讲奉献,少讲条件;辛勤工作,敢于勤俭,不管到哪里都是堂堂正正、严守规则、表里如一,做自觉学习的表率、爱岗敬业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弘扬正气的表率。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我们的纪检监察事业,永远坚守忠诚——这一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干部永不褪色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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