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党的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围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一个重大课题。
近年来,中共大连市委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推动了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认识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
我们党作为一个由中央、地方、基层各级组织构成的严密的统一体,党的执政能力是各级党组织能力的综合反映。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的重要职责。
党的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和战斗力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党的整体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应当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这使得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但我们从本地区的实践中感到,目前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与这些重大变化相适应的基层党组织体系尚未完善,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在原有的农村、国有集体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
因此,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科学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已经成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大连市委提出: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就是要立足于经济社会生活的变化,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来认识和构架基层党建工作的宏观布局,逐步形成严密完整的基层党组织体系和覆盖全社会的工作网络,从而有效地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有效领导。
所谓“新格局”,是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而言的。具体地说,主要是指:在“面”上,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由农村延伸到城市社区;在“线”上,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由国有集体企业延伸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块”上,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的转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由机关事业单位延伸到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由面、线、块组成的三大传统党建领域和三大新兴党建领域,构成了整个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格局。基于这种认识,大连市委以及有关部门坚持在探索中推进,经过4年的不懈努力,在全市逐步形成了功能定位清晰、组织体系完善、党员管理规范、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从实际出发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立足新格局,统筹谋划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关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涉及一些深层次问题,必须从宏观和全局上加以正确认识和把握。
传统党建领域和新兴党建领域,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必须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大连市委确立了“夯实基础、拓宽领域、分类指导、突破难点、抓好典型”的工作思路:在传统领域,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上;在新兴领域,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打好基础、逐步深化上,以此推动新格局的构建。
实践证明,这一思路是行之有效的。立足新格局,合理划分各类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
通过研究和分析,大连市委提出:在“面”上,由于构成新格局的农村党建领域和城市社区党建领域,其党组织覆盖了全社会,支撑着城乡基层政权的建设,担负着对各自领域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因而这两个领域的党组织的功能应当定位于领导核心上;在“线”上,由于构成新格局的国有集体企业党建领域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领域,其党组织是附在农村和社区这两个面上的经济实体中的,社会领导职能已由农村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承担了,企业党组织只是围绕生产经营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因而这两个领域的党组织的功能应当定位于政治核心上;在“块”上,由于构成新格局的机关事业单位党建领域和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领域,其党组织也是附在农村和社区这两个面上的行政实体和社会实体上的,领导核心的责任已经由农村和社区党组织承担了,同时机关党组织还附在地方党组织的本体上,因而除了高等学校,这两个领域的党组织的功能也应当定位于政治核心上。立足新格局,科学构筑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体系。
这包括两部分工作:一是根据形势和情况的变化,在三大传统领域完善党建工作体制,适时整合和拓展党的组织体系;二是在三大新兴领域建立相对完备的党组织体系。特别是后者,必须根据各自领域的规律和特点来进行。
大连的做法是:在社区,建立由区(市县)、街道、社区、楼院等层次构成的组织网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由区(市县)、街道(乡镇)和非公企业等层次构成的组织网络,并依据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特点,分别采取“派建”、“内建”和“外建”方式建立党组织;在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协会、社团中介(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层次构成的组织网络。立足新格局,集中梳理、指导“隐性党员”归位。
大量“隐性党员”游离于党组织管理之外,是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难题。通过分析可以看到,“隐性党员”多是因为体制变化和结构调整,党员在从三大传统领域流向三大新兴领域的过程中,新兴领域党的工作没有及时跟进而造成的。
为此,我们先后在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对“隐性党员”进行集中梳理,帮他们接转组织关系,3年时间将72000余名“隐性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在此基础上,在全市普遍实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轨“回执”制度,有效杜绝了新的“隐性党员”的产生。
立足新格局,积极完成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的不同职责,我们研究确立了农村和社区、国有集体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和重点,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方针和目标,这就是:围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提升社区党组织建设水平;围绕培育市场经济主体,加强国有集体企业党组织建设,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围绕强化服务功能,切实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努力探索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建设。立足新格局,合理确定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
从实际情况看,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对比较容易明确,就是必须由区(市县)委承担第一责任;而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由于行政上无上级主管,确立责任主体比较困难。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相对结合,以区(市县)委为第一责任者,在区(市县)成立非公企业党工委,区域内实行分级管理;对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本着有利于保证行业自律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强行风行规建设、有利于围绕业务工作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实行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管理为主,行业自律组织党组织管理为依托,市县分级负责。
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几点启示各级党委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是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关键。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的协同配合。
地方党委作为一个地区的领导核心,对地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是联系中央和基层组织的纽带,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就必须把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大胆探索,稳步推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正是由于坚持立足实际,把握规律,大连市才科学有效地构建起了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使基层党建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坚持分类指导、形成配套制度体系,是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重要原则。
基层党建工作的六大领域有各自不同的规律和特点,发展也不平衡,构建新格局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而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分类指导,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加以规范,巩固实践成果。大连市委为解决社区党建共驻共建协调难、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不理直气壮以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先后出台了9个文件114条规定,使新兴领域的党建工作明确了责任主体,完善了组织体系,有效地开展活动,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为解决农村直选后“两委”关系不和谐、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力、机关党建“各自为战”等问题,先后出台了13个文件149条规定,使传统领域党建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党组织的功能得到强化。
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是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的内在要求。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是一个创新发展的过程。
在基本框架形成后,我们适时提出,基层党建工作要由单个领域分步突进向相关领域整体推进转变,由抓党的组织覆盖向抓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并举转变,由具体抓应急性工作向探索把握规律转变,使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鉴于党政机关党组织在整个地方的党建工作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以及农村和社区党建工作在整个基层党建工作中居于中心位置的情况,我们明确提出,基层党建工作要以机关党建为龙头,以农村、社区党建为重点,以此带动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团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建工作实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