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无偿给邻居杜某接送孩子2年半,但因为一次意外,杜某的小孩掉下电动车挫伤。杜某以张某载行两个孩子,违反交规,致自己孩子受伤为由,将张某告上法庭,索要六千元赔偿。最新《民法典》判定张某虽存在违规行为,但不存在故意和重大过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人情社会是人与人之间在感情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关系社会。大家知礼敬,懂感恩,互相照顾彼此的利益、情感。下面是查字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理与人情的发言稿800字 法理与人情的发言稿作文(范文6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理与人情的发言稿800字1
“做好事不留名,是人之常情。”这是《爱,与死神赛跑》中毛陈冰说的最动人的话。我被毛陈冰感动着,感动于她这么一个身高155厘米、体重只有88斤的纤弱女孩却能千里走单骑,把热血献给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感动于她家里不富裕,却能四处凑足1500元,瞒着父母去贵州献血;更感动于她献血之后始终不肯与外人见面,更不肯透露姓名。献血已经感人,而默默无闻的鲜血更感人。
在5·12汶川大地震中,我也看到了许多像毛陈冰那样做好事不留名的好人。可爱的解放军叔叔日夜兼程奔赴灾区,夜以继日地在废墟里寻找幸存者,不知疲倦地为灾区人民搭帐篷、建临时居住所,我只从电视上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却不曾知道他们姓啥名什么。那些白衣天使,他们马不停蹄地给伤员们检查、输液,带着微笑去安慰受了惊吓的孩子们,我看到了一颗颗救死扶伤的爱心,却不知道他们是谁。还有那些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志愿者,他们默默无闻地忙碌在灾区的每个角落。而没有奔赴灾区却时刻心系灾区的全国各地的好心人,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义无反顾地捐钱、捐物。
想想我自己,我也曾做过好事,觉得最有意义的便是5·12大地震后,我们班20多个同学组织了捐款小队,来到城市广场进行募捐。来捐款的人很多,签字的名单满满的一大张。可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一些年轻的小伙子也像毛陈冰一样捐了钱以后默默地走开了,我心中非常敬佩这些人。第二天,红十字会给我们寄来一封表扬信,我们可高兴了。现在我看了毛陈冰的故事后觉得挺惭愧,因为我们没有像毛陈冰一样“做了好事不留名”。
“做好事不留名,是人之常情”,我想,只要人人都像毛陈冰一样,那么这个社会将是多么富有爱心、多么和谐啊!
法理与人情的发言稿800字2
“我走了,不用伞的”。我拒绝了母亲要给我打伞的举动。我都多大的人了,不需要这些稚童才需要的关心。 “打着,马上要下大了”。母亲坚持,眉死锁在一起,拧成一股。“不要,一点小雨,没事!”我毫不再意地挥手。于是,母亲又开始在我耳边唠唠叨叨起来。这些话我从小听到大,着实无趣透顶,依旧当成耳边风。
恰好,公交车在雨中一摇一晃地驶来。我忙不迭地随着人流窜上车去。挑个窗边的位置坐下,透过窗,可以清楚地看到母亲被人流挤得车倒西歪。那伞,是黑色的。我最喜欢的黑色,心像被针刺了一下,一阵苦涩的酸痛在心间漫开。泪水在眼眶慢慢沸腾,终还是没落下。这么大的人了,早过了动不动就哭鼻子的年龄。窗上划过一颗雨珠,模糊了我的视线。车在雨中,一摇不晃的向前驶去……
不幸被母亲说中,回家之后我就连打了好几个喷涕,鼻子也塞住了,难受得紧。
母亲一如既往的数落我,唠叨得更烦了。我不由得暴起,“别说了,我又不是小孩子!”“说什么呢,你在我这里,永远都是孩子。”似乎也确实,几乎每个孩子,长到这个年纪,都会想挣开父母了。每个父母也都这样,永远唠叨。在他们眼里,我们永远是孩子。16岁,正是年少轻狂之时,自许翅膀长硬,要展翅去飞了,全不知天高地厚。但受了伤却还得缩回家里,由父母罩着。这是人之常情,不可免啊!
母亲端了一杯龙井来给我喝,对我道“这茶,第二杯最好,你尝尝。”永远想把最好的给孩子,这不就是种情吗?
再经后的岁月,我或许也会经历像母亲这样的年岁,也会变得唠叨叫人厌烦。或许到了那个年龄,我才能领会到那个年龄的事吧。
舔犊之情乃人之常情,珍惜那个向你唠叨的人吧。因为这世上,再不会有一个如她这般关心你的存在了。
法理与人情的发言稿800字3
人是有情感的动物,被批评了就会难过,被赞美了就会开心,这就是人之常情;人是有尊严的动物,迎上别人的'眼光会焦灼,做了不对的事会反思,这也是人之常情。
按理,这情就是为“人”的标志,是不假思索的反映,是人人都具备的。但这理儿,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开始淡起来。
在这几年前世界的某个角落,有这样一个老人,她家底雄厚并致力捐款,在人们慢慢熟悉她的时候一开始,人们对她抱有满满的感激之心,但当她的财力不止不再捐款时,她便被社会中突如其来的为富不仁的舆论压在了“人性的底层”,最后被迫自杀。
这就是所谓的道德绑架,人们只记得富人捐款是人之常情,只是却淡忘了人在生活紧张时独善其身的人之常情。所以这本来美丽的事到头来,竟变成了一把杀人的刀。
每每思及这个问题,便常常细思极恐。古人说的人之常情是单纯地按人性就会做的事,但此刻,人性本善,在人们的思维里却再没有了这个概念。富人捐款如果真是人之常情,又何必用全社会的眼光来聚焦,来审视,所以单看这一点,就将此时人性之变味一览无遗。
记得有一次与一个陌生人见面,我习惯性地说了声“你好,”就把手伸了出去,示意握手。但是迎面相撞的,却是他惊愕的目光,和他怯怯的、冰冷的“你好”,显然,在他的思维定式的想像里,我们的见面,本没有那么美好,但,我以为,这一句“你好,”应该是人人都俱备的人之常情吧!试问,如果这是他心目中的人之常情,他还会如此惊愕而不知所措吗?
人们常说,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人是有尊严的动物,但此时再细细想来,这样麻目的感情也是感情,这样微薄的尊严,也是尊严,仿佛此刻的人之常情,就是没有感情。
呜呼!哀哉!
法理与人情的发言稿800字4
人之常情? 人之常情。
沉默
三年之前,沉默遥不可及,远在天涯海角。教室中,欢声笑语,一片生机;走廊里,吵吵闹闹,门庭若市;操场上,意气风发,风之少年。一个简单的问题会被几个不同的派系争论N遍以上却得不到答案;追逐打闹,家常便饭,教导主任总和学生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在风中奔跑,在阳光下呼吸,尽情地挥洒着欢乐的汗水。 三年之后的今天,沉默是做人的准则。教室中,黑云压城,死气沉沉;走廊里,毫无弦音,空无一人;操场上,黄沙漫天,荒草丛生。一个复杂的问题,从尊师口说得到的答案便是真理;见面低头,匆匆走过,别样风景;再也体会不到挥汗如雨的快感。
沉默,是这个年代的诠释,是“人之常情”
冷漠
三年之前,曾因某个同学被欺负,全班十几个男生堵在肇事者班门口为自己兄弟打抱不平,三年之后,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家都变得“理智”许多。三年之前,一呼百应,因为我们是一个班的;三年之后,百呼无应,因为我们曾经是一个班的又或者我们即将不是一个班的。 冷漠,不是麻木,只是逃避伤害的一种方式,是“人之常情”
堕落
三年之前,我们为自立下誓言,我们对别人许下承诺,我们背上行囊走向了自己选择的方向,我们敢爱敢恨,我们无怨无悔
三年之后的今天,我们悄悄地撕毁誓言,我们暗地里收回承诺,我们换上虚伪的包袱,我们浑浑噩噩,我们混混沌沌
堕落,是因为意志被飞逝的时光无情地磨灭,是“人之常情” 这是“人之常情”么?
这是“人之常情”。
法理与人情的发言稿800字5
危难之际,共和国总理站在废墟上安慰悲痛欲绝的百姓要“好好活着”,把人之常情传递到了极致;
灾祸临头,军队子弟兵临阵受命,用挑战极限的付出与承受,鼓舞着“活着就有希望”的决心,把人之常情升华到了信念;
苦痛肆虐,不甘命运摆布的坚强国人勇敢无畏,珍惜“还能活下来”的生命,以坚韧不拔的人之常情感动了世界。
因为能够“活了下来”,在强悍的自然面前,人们以超然的姿态表现出悲伤而不愤怒,痛苦而不压抑,无奈而不绝望的冷静,让一个最普通的人之常情——“活着真好”,闪耀出人性的纯真与坚强。从生存的特殊时期悟出“活着”的生命意义,得以重拾起生活的初衷,痛悔往日的红尘喧嚣给我们的污染,仿佛一个昼夜就让我们站到了成人行列。
曾经计较过那么多的不情愿,让自己生活在患得患失的怨恨中,因为出身卑微,花十二分的努力才达到他人三分工夫所达到的境地;因为长相平平,尽管心地善良却总得不到异性的青睐……如果不是这场灾难的降临,我可能会终生徘徊在这人生阴影中,因为我不懂“活着真好”这份人之常情的真正含义。
人之常情最能创造奇迹的原来是“活着真好”!
“活着”的信仰已不是满足肉体的衣食所需、物欲享受,而是战胜悲哀,走出落寂的挑战。
生活路途不会一帆风顺,荆棘与风雨摧残着我们的躯体和意志,金钱和利益侵吞着我们的灵魂和情感,背负着太多的期待,已经举步维艰,未老先衰了。“感谢”苍天给了我一个认识自己的机会,洗刷了内心的污垢和情感的杂锈,明白了真善美的源头出处。
“活着真好!”给了人生一次重新再来的豪情。“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功名利禄不过是南柯一梦,荣华富贵亦是镜花水月,曾经斤斤计较的东西竟然是那般虚幻而浅薄。抹去羞愧的泪水,睁大不再迷茫的双眸,给自己加油:“活出一个新的自我!”
懂得了自尊,学会了坚强,拥有了信念,活出能震撼世态常情的人生。
“好好”地活着,你相信我吗?
法理与人情的发言稿800字6
一位在内地投资经营了20多年的香港企业家在比较两地营商环境时说,内地和香港都重视法律、人情和道理,但次序和比重是完全不同的。
香港的顺序是“法理情”,先重法律,企业得到法律的保障后却不会用到尽,而是看完法律后再看是否合理,有没有人情味,从而增强受众的“认受性”。
内地的顺序是“情理法”,首先说情,有没有亲戚、熟人、旧的上司等等,如果有,就可以跟你讲理;有理固然好,没有道理只要有情,就能帮你堆砌道理,让无理也变得有理;有情有理之后才轮到讲法,法很重要,合法最好,皆大欢喜。不合法也行,可以帮助你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打擦边球。实在不行,一小部分人就铤而走险一起违法,似乎是法不责众。
这位港商曾在内地投资公路基础设施,他最头疼的,一是五花八门、耗时漫长的审批,而且审批者经常换人,一换就要重来;二是不时出现的长官意志变成行政指令,例如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免费,他不明白,“我的路不用钱起的吗?谁脑袋一拍就在全省、全国推行?之前也没有试点,对业界也是零咨询。一直以来,内地的法制逐渐健全,吸引外商,为什么突然如此?内地公司不敢出声,合资伙伴也不说反对,只有外商出声,但太少,也形不成反对声音。”
这位港商的抱怨,一部分其实是“权”的问题,和情、理、法都无关。但情理法与法理情的顺序,确实值得回味。中国文化自古讲究人情,所谓“法律无外乎人情”,“不能舍情理而别为法也”,传统诉讼要求“论情”、“量情”、“原情”,是为“情判”。情在理先,情理在法先,以和谐为总体价值取向,最好“无讼”,判案也要做到法顺人情,情法两得。
上述特色,有助于把文化精神(如仁爱)渗透于立法、执法、用法诸环节,让法条不是那么冰冷。但缺陷也非常明显,对数不清的“情”、说不明的“理”的讲究大大冲淡了法的统一实施,无法形成一致的规制,执法变成了一种“人伦化”的因人而异的主观行为,法治之躯体内还是人治的魂灵。如果中国社会经济矛盾的解决不以法意法治为基本路径和终极方案,则越讲人情调和,越求人意和谐,结果越可能是南辕北辙,结出无尽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