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学忠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人口计生工作是强国富民安天下的大事。当前,我省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着大好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促进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一、深化认识,抓落实
四川是一个人口大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经过多年努力,我省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进入了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阶段。但是人口问题仍然是我省现代化建设将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要始终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战略位置,把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做得实而又实。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好人口问题,对推进我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把工作抓紧抓实。
一要充分认识到人口多仍然是我省最基本、最重要的省情。目前,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与人口数量过多、素质偏低、结构不合理密切相关。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虽居第9位,但庞大的人口基数却使人均GDP在全国排在第26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切实解决好人口问题,确保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
二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十五”期间,我省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确实来之不易。这是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的情况下,主要依靠严格的生育政策,并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才取得的。目前,一些地方工作中出现了两种不好的苗头:一种苗头是不少同志感到过去的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能用,新办法又不会用,因而无所适从,有畏难情绪;另一种苗头是,由于这几年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有的同志盲目乐观,有松懈情绪。这些情况致使部分地方人口出现反弹甚至失控现象。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还要看到,“十一五”期间,由于受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的惯性作用和独生子女间结婚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影响,从今年起,我省已进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形势不容乐观,任务十分艰巨。
三要充分认识到人口计生工作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对我省来讲,人口问题实际上是发展问题,是农民问题,是妇女解放问题。“十一五”是我省人口计生工作最重要、最艰巨的时期。我们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深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思考决策,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人均观念,坚持发展经济与控制人口两手抓,切实做到“人口警钟常鸣、人口问题常议、人口控制常抓”,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拓展思路,抓落实
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思路决定出路。上世纪90年代,我们集中大家的智慧,提出并实施了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的大思路,妥善应对了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进入新世纪,我省又提出了“强化四个意识、推进四个转变、实施五大工程、开展四项改革”的工作思路,被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同志誉为“是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的四川化”。现在,我们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抓人口计生工作,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的历史背景下抓人口计生工作,是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人口问题日趋复杂的新的形势下抓人口计生工作,要应对城乡人口互动加快、流动人口量大面宽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应对已经到来的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对过去行之有效的思路要坚持,同时要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赋予新的内涵,拓展新的思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从“大人口”的角度高度关注和切实抓好人口计生工作;要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中统筹人口政策,妥善处理普惠性政策与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的关系,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优先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受保障;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高度关注人口安全,有效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决遏制住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在推进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本强省的转变中,优先投资教育和健康,积累人力资本,将潜在的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人力资本优势和经济优势。
三、创新机制,抓落实我省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在农村,难点在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关键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面对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按照中央关于“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
一要切实履行好各级政府的职责和
义务,认真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
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肃处理违法生育,建立依法管理的长效机
制;二要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实行重心下移,把计划生育管理的根基建立在村(居),使村(居)干部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骨干,使群众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建立村(居)民自治机制;三要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能力,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建立方便群众的优质服务机制;四要大力实施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
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建立强有力的政策激励机制;五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主要采取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教育、经济和行政的手段,加快建立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四、加大投入,抓落实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计划生育投入属于国家的基础性投入,费省效宏。投入不到位,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各级政府要把人口计生事业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进一步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计生事业投入保障机制。要逐步提高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到“十一五”末,各级政府财政投入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年人均要达到15元以上。从今年起,省、市(州)、县(市、区)人口计生经费按照3:3:4的比例分级负担,逐年预算,年终纳入各市(州)党政综合目标考核。要认真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利益导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全省总体上落实得较好,但仍然有不少县(市、区)没有按政策规定予以落实,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将政策落实到户。要严格依法办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要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新的征收办法,防止简单粗糙,造成工作上的被动。要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事业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管好用好社会抚养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确保全部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人口计生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审计,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