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特与教师签定此责任书。
1、班级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警示教育,并及时作好记载。
2、班主任为各班安全工作第一目标责任人,要与学生和家长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明确学生、家长安全责任。
3、班主任应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栏杆、树木和建筑物,不在危险建筑处和升旗台上玩耍,上下楼梯不拥挤,自觉靠右行,不从扶手上往下滑,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⑵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不在中途玩耍,不骑车上下学,要按时到校或回家,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跟陌生人外出。
⑸教育学生不得用砖头、石块等掷砸车辆,更不得在路上设置路障。 ⑹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玩鞭炮、不玩锐刃钝器等。 ⑺教育学生不携带火种,不在外野炊。
(8)教育学生不到池塘、公路、沟坝、建筑工地、高压线等危险的地方玩耍
5、班主任应加强教室电路电器、桌凳、及门窗等设施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6、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发现学生患病或有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时,要迅速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家长和学校。
7、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应加强预防流行疾病知识教育,发现病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完成学校安排的安全工作。
3、不体罚、变相体罚、漫骂、驱赶学生,更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学生的课堂,不强求学生回家取东西。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
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4、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
5、学校实行““谁上课谁负责”制。从上课到下节课上课期间,任课教师要对学生的所有行为负起责任。
6、教师上课时要清点学生人数,对缺席学生要及时询问去向,弄清缺席原因作好记录,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学校。
7、、值周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课间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报告,特别是要组织好课间操、放学、上下课等学生上下楼道、进出校门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8、教学过程中所用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实验仪器、体育器材等要认真检查,妥善放置,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操作活动过程中要全程监控,确保安全。
9、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教师要求学生提早到校,或放学后滞留学生,老师必须在场,否则因教师不到位学生出现安全事故,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10、教师发现教室、办公室以及校园内的其它任何地方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反映,情况紧急时必须果断处理。
11、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其它活动由班主任负责。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及公益劳动时,其安全由带队教师或班主任负责;教师带学生到校外参观、访问、春游、秋游以及社会实践调查等必须报校长批准,并由领队教师负责其安全。
以上18条,望班主任和教师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学校将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对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其主要责任人的考核、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 注意事项
1、本目标责任书时限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2、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学校校长与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签字后生效。
会泽县金钟镇中河小学 校长签名:
二0XX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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