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函字第__号
XX市__公司:
我是XXXX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受XXX市__公司委托,就贵公司拖欠货款一事,致律师函如下:
经核实,自__年__月起至__年__月,贵公司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__公司陆续采购总价为__元货物,依照采购订单约定,贵公司应于收货当月__号付清货款。在__交付货物后,贵公司却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经__公司多次催收,贵公司至今仍未支付欠款。这一事实,有采购订单、送货单、对账单等证据可以确认。
请贵司收到律师函后三日内将欠款__元支付给__公司,如有疑问,可与本律师直接联系或回律师函/传真。如逾期未支付催款,本律师将通过法律途径开始处理,贵司将承担逾期利息及可能扩大的经济责任。
请慎重考虑!
顺祝
XX
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X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