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进夫妻感情,确保本人形象不致毁于一旦,适当保留男子汉尊严,本着“挣多挣少,不花最好”的治家原则,现请求将本月零花钱由20元调整为90元,具体理由如下:
一、我的自行车已经伴我多年,要是没记错的话,是孩子还没出生的头几年买的,现在孩子已经13岁,每次出行时,我一个人骑已经处于超负荷状态,更何况孩子还要与我共乘,其负担可想而知。近段时间以来,它已经多次向我罢工示意,为此,也曾提出书面报修申请数十次之多,每次你均以“坚持一下再说”为借口,未予批准。前天早晨上班途中,它老人家终于不堪重负,趴下了,我连扛带拽长途奔波了40多家修车铺,均表示已无修理价值。为此,我只得咬牙,花了1元钱坐车上班。不是我擅自花钱坐车,如果上班迟到,罚的钱要比这坐车的钱多得多,所以自作主张了一把,如有不妥,可从本次下拨零花钱中扣除。为此,如有可能,我想用30元买个“除铃儿不响哪都响”的二手车改善一下出行条件。
四、前面三条所涉及的钱款是70元,再加上20元的每月固定零花钱,总计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