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强化农村市场监管、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市场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