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司法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在政法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