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我院按照省、市、区委关于创建省级平安区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平安大区建设的工作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责,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