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确保稳定,促进和谐的目标,以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