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修订后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有以下几点特色规定:职工可以自发组建工会;未及时建工会的要建工会筹建组织;工会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工会有权交涉;职工可以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