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财产范围第一条 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一)房屋及其附属物;(二)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服装、床上用品、家俱;(三)单件价值在 元以上的乐器、家用电器(不含微型电器、电子用品)。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一
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