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师配备的计算机以及相关外设设备需向总务处申请领用,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签单人即为该套设备使用及管理人。2.教师一律不得私自向外出借或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带出学校,也不得将计算机(或其中一部分)和其他教师私自进行
学校建设校园网,配备计算机,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各部门、各办公室之间计算机网络互联,并与江阴教育城域网连接实现教育信息资源共享,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辅助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