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我公司曾于200X年年底与贵公司签订“XX合同”,并已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义务,同时已经收到了合同约定的总货款XXX元中的50%,即XX元。根据“XX合同”第X条之约定,贵公司目前尚应支付第4、5款之货款,合计XX元货款,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