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吉府法[2005]72号)《关于对县(市 、区)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及相关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县的工作实际,把相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一、 县政府法制机构设置情况县人民政府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