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朋友一年前成立了一个公司,我占12%的股份,当时所有的手续都是朋友办的,在工商局注册的时候写明了公司的股份分配比例,不过股东协议因为当时我没在,是朋友代替我签的我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的权益受不受法律保护? 我查
律师事务所关于A股份有限公司转让C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A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________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