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规则的含义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行文规则规定了各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省人民政府对市、县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直接行文。二、各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和请示工作。三、各县(市)、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