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地区公安局纠风工作在地委、行署、地区纪检委和上级公安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纠建并举”、“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围绕全面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