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政府深入实施“扶贫助教”工程1市政府将按照《教育法》三个增长”规定,不时增加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逐年增加。2乡镇政府承担相应的办学责任。要积极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