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_______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名称:组装机
数量:
单价:
CPU:
主板:
内存:
硬盘:
显卡:
显示器:
机箱:
键盘、鼠标:
合计: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1)预付款_______万元整。
(2)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________万元整。
(3)余款(_______万元整)在2009年10月分之前必须全部付清 。
(4)在乙方未付清全额付款前,所有电脑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6、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无论哪一台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在未付清全款前有义务对这些电脑按操作规程使用和维护。否则不予以维护。
本合同一式三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可在当地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