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甲方):租客(称乙方)
赵志敏
根据《中化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为明确业主与租客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在虎门镇怀德
乙方使用,出租期年月日。
二、租金定为月租元正,每月水电费按租客的分表实际计算。卫生费及政府有关部门向外来人员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押金元,住满三个月退房可退押金。
三、乙方在签订本约后先交一个月租金和本月租金作按金,每月日前缴交上个月的所用水、电费和当月的租金,如拖欠超过5天,甲方有权要乙方迁出该屋,不退回乙方所交按金。另乙方在本合同居期末满前迁出,不退回按金,水电按表计收。
四、乙方在租赁期,不能在屋内干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及当地居住条例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也不能自行转给他人居住,如有违反上述条例,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不退回按金。
五、乙方要爱护屋内任何财物,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乙方进住该屋的一切装修,间隔入墙固定物件在迁出时不能拆回搬走,全部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在居住期内,如有费用未付清及损坏财物所造成的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按金内扣除。
七、要注重卫生,不得随意将杂物丢出屋外,如有多次违反所雇佣清洁工人费用由违者负担。严禁饲养动物,宠物。楼梯属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东西,如劝三次仍不改进,将由业主雇员强行清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
八、甲方交楼时给乙方的大门及房门锁匙共条,期满迁出时必须如数交回业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一份甲方,另一份乙方。
业主(甲方):租客(称乙方)
赵志敏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二o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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