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林木采伐安全合同书篇一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本场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乙双方租赁协议,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乙方应提供在该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件。甲方应查验相关证照、并复印留存。
三、甲方出租的场所,经甲、乙双方确认,符合乙方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条件。如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应由甲方确认后乙方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乙方不得有以下违法行为:
1、更改及破坏租赁房屋原有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五、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
1、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明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
3、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安排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应持证上岗的工作;
4、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5、要做好定期和日常安全检查,防止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6、要做好安全用电、防汛防台、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根据要求,配备和维持好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7、严禁“三合一”,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局面审核同意,禁止在承租的厂房、场所等房屋内居住人员;
8、凡涉及安全许可的,应在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9、凡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取得相应的检验检测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10、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工作保险;
11、厂房、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等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结构。改变房屋原用途的,要及时 办妥相关手续。凡涉及国家规定需要审查验收后方可使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2、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出租方及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厂房、场所等房屋;
14、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和协调。
六、乙方如有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厂房、场所的租赁协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扣留安全生产风险金);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4、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5、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厂房、场所;
6、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七、甲方有责任对本现场的安全生产予以综合管理。甲方应建立出租场所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并设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 人员加强对出租场所的安全管理。甲方在日常安全综合管理过程中,发现乙方在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八、其他条款
1、乙方将 元作为安全生产风险金,交甲方保管,安全生产风险金主要用于安全管理,对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甲方有权从此安全生产风险金内扣除,用作本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风险金每年结算一次,不足部分由乙方不足。安全生产风险金的剩余部门,待租赁协议终止时,结余部分甲方应返回给乙方。
2、在乙方承租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月 ___日 ____年 ___月____ 日
林木采伐安全合同书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森林资源采伐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大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乡有关《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通知》精神,特签订本安全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必须具有完备、合法的森林资源采伐审批证件及相关手续,并在乡政府划规定的区域(王某:7、8、9、10、11、12、13村;张某:1、2、3、4、5、6村)内按照审批有数量和树种开展采伐工作。
二、在本乡采伐有效期内,乙方每年年初必须与乡安办签订采伐安全合同,同时依照安全生产法规中有关实行安全抵押金制度的规定,向乡安办交纳5000-10000元的安全抵押金;采伐业主必须为采伐工人购买相关的商业安全保险,并将商业安全保险单的复印件交乡安办和生态林办公室各一份备案。
三、乙方依法对林木采伐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进入采伐区作业前,必须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采伐区作业。严禁聘用不适任此工作性质的老弱病残参与采伐和运输等体力工作。凡进入作业区的乙方人员,甲方均视为安全培训合格。
四、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五、乙方在采伐区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在采伐、运输等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牲畜等相关安全事故并造成经济等一切损失的,乙方无条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追究刑事责任。
六、甲方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的指导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停工通知书,并可根据情况按照规定给予乙方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指导和检查,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到位,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林木采伐安全合同书篇三
一、总包和分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中的交叉施工(作业)负总的指挥、领导责任,总包对分包,分包对分项承包单位或施工队伍,要加强安全管理,科学组织交叉施工,在没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方案和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业,防止和避免发生事故。
二、经营部门在签订总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责任划分内容,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三、计划部门在制定施工计划时,要将交叉施工问题纳入施工计划,应优先考虑。
四、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要掌握交叉施工情况,加强各分包之间交叉施工的调度管理,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调交叉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五、安全部门对各分包单位实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有关规定、标准、措施等,对违章进行交叉作业的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六、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项外包的项目工程负责人,要明确划分交叉施工中各方的责任区和各方的安全责任,建立责任区和安全设施的交接和验收手续。
七、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设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八、工程项目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之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区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九、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费用。
十、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总包和分包应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总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出面协调、管理。
十二、在交叉施工作业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总包、分包或有关责任方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洞口盖板、防护棚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出书面报告,需经总、分包和有关责任方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十三、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总分包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
十四、凡进入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所执行的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总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出现场。
十五、本协议经总包方和分包方(或相关施工队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签字后,立即生效。
总包单位:________ 分包单位: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