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土地转包合同书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村土地转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转包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 转包土地的面积、位置
转包土地位于 ,面积 亩,四至: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甲方同意将该土地发包给乙方转包耕种使用。
二、 转包事项
1、转包期限:该地早期由甲方与七级镇东金村委会承包三十年(即1999年 月至20xx年 月止)。今经双方协调、同意甲方转让给乙方 年(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转包费用
转包费用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后,由乙方对该转包土地继续耕种,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收益由乙方承担。
3、双方在签订转包合同之日起,甲方即将转包土地正式交付给乙方。
三、 转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各类农作物及经济作物
四、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包金。
3、 甲方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权属清楚,甲方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若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处理解决期间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如因土地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 维护乙方的土地转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提高转包金,不得重复转包该土地。
5、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转包的土地。
2、 享有转包土地上的收益权。
六、 国家建设征地补偿
因国家建设征地所获补偿金,属土地补偿款部分,归甲方所有,属地上植物等附属物的青苗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 合同期满财产处理
本合同期限界满,转包土地上的作物仍归乙方所有,在双方不同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处理完毕地上种植的作物。
十、违约责任
转包期内,除国家征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转包合同,不得将转包土地再次转包给第三人,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甲方应收转让费用的二倍。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应到村委会进行土地转包备案,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辞本合同无法履行,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二倍转让费用。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聊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转包合同书篇二
转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河头村北大队以东地段,面积15.13亩荒地。
第三条 本合同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三十年。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一次性支付甲方土地承包金,该土地承包金为每亩 元,共计承包 元人民币。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上述土地使用仅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转包合同书篇三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标的
土地名称
坐落
块数
面积(亩)
备注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花园村五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期限
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包价格
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
四、转包付款
签订合时转包金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土地转包合同书篇四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永登县中堡镇邢家湾村河滩地,面 积 亩。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 元, 承包金每年共计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 年,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承包土地恢复原状归还甲方。
第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改变土地使用方式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七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委及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告知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及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转包合同书篇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重庆市镇 村 组合计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及使用现状: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13年,即自20xx年元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180元每年每亩。
2、荒地第一年乙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与甲方,从第二年开始按照180元每年每亩的标准支付土地转让金。
3、针对第一年对种植有农作物的土地,除按照180元每年每亩的标准支付土地转让金外,第一年再支付80元每亩的青苗补助费。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给甲方,支付的时间为每年的`12月25至30日。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20xx年元月1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2、甲方不得在乙方土地承包范围养殖超过3箱的蜜蜂。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3、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八、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并报 村和潼南县群力镇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村和 潼南县群力镇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代表签字:
鉴证方单位(签章): 鉴证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农村土地转包合同书篇六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表)的承包经营权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__(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__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