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挖掘税源潜力,强化税费征管,大力组织收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税费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促进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完成“两个确保、两个高于”的奋斗目标,冲刺“百强县”,做出了新的更大的贡献。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税费收入水平再创佳绩。
为圆满完成税费收入任务,我局干部职工克服征收力量不足、税源短缺、税费任务繁重等诸多困难,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加大稽查力度、挖掘税源潜力,严格执行收入计划,加强收入调度和计划管理,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依法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了税款均衡入库。同时强化收入分析,通过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把握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深入挖掘税源潜力,对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等重点税源企业、行业实施了重点监控,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大户加强了管理,各分局、科所不断挖掘税源潜力,努力寻求新的税收增长点。大力践行市局提出的“精于管理看服务,实现目标保收入”的理念,认真落实“管理年”活动方案,使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管理年”活动初见成效。大力开展清缴欠税(费)工作,加大清缴力度,对有能力缴纳但拒不缴纳税款逃避欠税的,采取以票管税等措施,坚决清缴入库,全年共清理欠税万元。切实做好税收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各项收入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确保了各类账、表、册及网络数据准确。认真执行《票证管理办法》,加强票证管理。严肃税收法纪,强化税款入库管理,开展了“引税”专项检查,杜绝了混库串库、乱拉管户、买税卖税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通过加强组织收入目标管理考核,促进了税费收入任务的完成。
2、夯实基础,严抓细管,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全局认真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依法开展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税收征管工作规范化。全局“六率一面”征管指标较上年均有一定的提高。贯彻市局的《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每季定期和工商局、国税局交换登记信息,根据交换的登记信息,加强税源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金税三期”建设为重点,结合换发税务登记工作,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对漏征漏管户及跨区登记进行了清理,对建安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化了属地管理,全年共清理漏征漏管户146户,补办税务登记,补缴税款和罚款近5万元。加强纳税申报管理,深入开展了对变更税务登记、停歇废业、长期不申报纳税户的清理工作。加强税款征收管理,坚持依法征收,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原则,严格滞纳金征收,促进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加强个体工商户及零散税收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加强征管目标管理考核,推行征管目标考核扣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按月考核,对应奖惩,解决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认真执行《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了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发票管理,加大“以票管税”力度,实行监开代管,源泉控制,加强对饮食娱乐业定额专用发票管理,解决了发票粗放管理的问题。切实做好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突出抓好各类征管数据的采集、录入、归档等项工作。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标准,实行首问负责制等措施,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服务,纳税服务水平有一定提高。
3、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税务稽查质量不断提高。
发挥税务稽查的监督、惩戒和促进征管职能,加大稽查力度,规范稽查行为,提高稽查质量,维护税收秩序。稽查全年检查结案户,累计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万元,比上年增长,已全部入库。查补税款入库率,罚款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按户次、按金额,处罚率按户次、按金额,促进了稽查工作水平的提高。稽查人员能够严格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实行人机结合的选案方法,提高了选案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案件审理工作,重大案件由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确保了审理案件质量的提高。坚持“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狠抓了涉税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完善了涉税检举案件的受理工作,开展了对交通运输业、房地产、建筑安装业、餐饮业、服务业、娱乐业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税务稽查透视征管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征管、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税收检查活动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以组织税费收入为中心,重点整治征管薄弱环节,实现规范税费征管秩序,完善征管制度的目标。整治我县税收环境,严厉的打击了涉税违法活动。
4、强化制度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税收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全面规范税收执法,税收法制环境明显改善,执法人员素质显著提高。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