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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

2017-04-23科学发展观总结下载文档

人才工作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中央的部署要求,为巩固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将省委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分析检查报告》中明确的思路举措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事关全局、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省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扎实的整改推动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科学发展上水平、富民强省新跨越。

(二)目标任务

近期目标:把抓好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办成一些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中长期目标:力争经过10年左右努力,基本完成工业化、城市化中期发展阶段,基本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基本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统筹兼顾的工作格局,努力走出一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具有**特色的科学跨越发展道路。

(三)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总体思路。整改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完善和深入实施以“一化三基”为核心的富民强省战略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治标又治本,既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三是充分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积极动员群众参与整改,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向群众通报整改进展情况,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

四是务求取得实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避免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

二、近期整改任务

今年,重点推进十个方面的整改:

(一)关于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问题

1.继续解放思想,切实提振信心。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主题,落实“四个转变、四个增强”要求,深入开展解放思想主题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看形势、讲责任、树信心、促发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和“科学发展观在**的实践”、“坚定信心促发展”等主题宣传活动。(牵头领导:路建平,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二)关于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问题

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总体要求,全力抓好经济工作,力保今年经济增长10%以上。

2.切实加大投资力度。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年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确保完成6800亿元、增长25%以上,力争完成7100亿元、增长30%左右。其中年内新开工建设高速公路14条、铁路项目6个,抓好375座大中型及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牵头领导:于来山、徐宪平,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省重点办等)

3.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完善和落实关于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农民和城市低收入居民两大群体的收入水平。积极培育文化、旅游等消费热点,促进房地产、汽车等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抓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下乡等工作。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工程建设。力争全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牵头领导:于来山、甘霖,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4.加大项目建设和技改力度。年内完成“双百工程”项目投资500亿元以上,力争新开工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800个以上,全社会技改投资增幅30%以上。(牵头领导:梅克保、陈肇雄,牵头单位:省经委,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

5.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信息、信贷、融资等服务平台。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年内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增加到40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增加到1亿元,安排1000万元产学研结合引导资金专项用于中小企业升级改造,筹措6亿元建立健全省级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机构。继续抓好“小巨人”计划和“成长工程”。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牵头领导:梅克保、陈肇雄,牵头单位:省经委,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乡镇企业局等)

6.落实新增粮食产能建设规划。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工程、超级杂交稻“种三产四丰产工程”,力争优质稻扩大到4000万亩,超级稻扩大到1200万亩。(牵头领导:杨泰波、徐明华,牵头单位:省农业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等)

7.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开发一批优质项目资源,大力联引万商入湘。进一步加强与央企对接工作。抓好郴州、岳阳、益阳、永州4个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一批重点承接县、承接园区建设。办好以“港澳洽谈周”为重点的承接产业转移招商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国际合作高层论坛、中国杂交水稻技术援外与合作部长级论坛、第五届湘台经贸交流合作会、“泛珠”高层经济论坛、湘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力争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2%以上,外贸进出口增长15%以上。(牵头领导:梅克保、甘霖、陈肇雄,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外事侨务办、省经济技术协作办、省贸促会)

(三)关于帮扶返乡农民工的问题

8.组织开展“十万党员干部联系帮扶返乡农民工”活动。(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9.积极扩大农民工省内就业。鼓励各类企业招用返乡农民工,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尽量安排返乡农民工就业。鼓励企业尽量不裁员、不减薪。着力加大对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的帮扶力度。(牵头领导:于来山,牵头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建设厅、省总工会等)

10.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把返乡农民工纳入政府公共培训范围,把年轻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纳入“职教三年攻坚计划”,对具有初、高中学历且愿意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返乡农民工,可免试入学,享受国家助学补助金,并按规定给予学费补贴;愿意接受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牵头领导:于来山,牵头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办、省农业厅等)

11.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完善和落实贷款、用地、税收、收费、工商登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安排4800万元专项创业培训资金,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建设30个创业示范基地。(牵头领导:于来山、陈肇雄,牵头单位:省经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

(四)关于节能减排的问题

12.加强污染减排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20xx-20xx)》、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紧实施184个重点减排项目。(牵头领导:梅克保、徐宪平、刘力伟,牵头单位:省环保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3.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抓紧实施104个重点节能项目和“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省百家企业节能行动”,抓好省内20家企业、7个园区循环经济试点,深入推进6家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牵头领导:梅克保、陈肇雄,牵头单位:省经委,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统计局等)

14.加大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污染整治力度。深入实施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规划,抓好616个整治项目。开展洞庭湖综合治理。继续抓好其它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综合整治,年内确保完成122家限期治理企业的整治。(牵头领导:梅克保、刘力伟,牵头单位:省环保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畜牧水产局等)

(五)关于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

15.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年内安排民生工程建设资金350亿元,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33个。(牵头领导:于来山,牵头单位:省人事厅,责任单位:省为民办实事项目相关责任单位)

16.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对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巩固拓展城镇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成果。力争全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8%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规模稳定在1000万人左右。(牵头领导:于来山,牵头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

17.切实改善城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合格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和中小学校舍改造安全工程。年内建设合格学校1000所,改造405所农村初中57万平方米,完成中小学校舍改造200万平方米,启动10多所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政策。(牵头领导:梅克保、郭开朗,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

18.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行政府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加强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好386所乡镇卫生院和503个村卫生室建设,启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牵头领导:梅克保、郭开朗,牵头单位:省卫生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障。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将进城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出台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巩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农村低保补助、城镇居民医保普补、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牵头领导:于来山,牵头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厅等)

20.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内新增廉租住房实物配租9.9万套(户),发放租赁补贴13.4万户,新建筹集经济适用房200万平方米。完成5个采煤沉陷区1.2万户民房搬迁维修。继续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帮助1.6万户农村住房困难家庭改造或新建住房。(牵头领导:徐宪平,牵头单位:省建设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

21.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解困力度。着力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和灾民救助救济工作。切实抓好洞庭湖区捕捞渔民解困工作。加大对乡村特困教师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牵头领导:于来山、杨泰波,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办、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编办、省移民局等)

(六)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改进干部作风的问题

2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组织实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认真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代理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继续精简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清理整顿行业中介组织,加强和规范行业商(协)会管理。认真落实《**省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开展政府绩效评估。(牵头领导:周强、于来山,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等)

23.切实改进干部作风。组织开展“服务经济促转型、落实项目保增长”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完善重点骨干企业联系责任制度,建立大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协调机制。全面开展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继续开展行风评议和机关作风评议。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年内公务购车、会议费、出国费和接待费实行“零增长”。(牵头领导:梅克保、许云昭,牵头单位:省纪委,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省经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等)

24.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即将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扩大内需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依法从严查处顶风违纪案件。(牵头领导:许云昭,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

25.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和减少领导干部事务性活动。(牵头领导:杨泰波,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七)关于构建服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26.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就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评价指标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分区域的评价考核模式。(牵头领导:杨泰波,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事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等)

(八)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问题

27.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从今年上半年开始,落实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定职责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要求,健全和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制度、业绩考核奖励制度,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养老保险试点。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确保到20xx年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切实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年内对3万个终端站点进行维护升级。(牵头领导: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

28.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模式,健全党在农村的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国有企业、城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和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组织开展“万个部门帮村、万名干部驻村、万家企业联村,携手共建新农村”和“十城带十乡”等活动。(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九)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

29.加强干部选拔培养。按照省委“三个不吃亏”的要求做好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继续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县市区、乡镇、省直机关、中央机关和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全面开展选派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工作,改进地方、部门、国企、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具体操作办法。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培养选拔优秀干部,公开选拔30名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到省直机关任职,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继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牵头领导: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等)

30.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察制度。对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满意度测评。出台《关于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意见》。(牵头领导: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纪委)

31.统筹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工作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编制《**省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xx-2020)》。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年内重点引进一批我省优先发展产业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进一步完善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牵头领导: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十)关于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问题

32.加强和改进常委会集中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省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牵头领导:张春贤、路建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33.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具体执行机制。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协商和征求意见制度、重大事项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对重要干部任免提交全委会票决。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牵头领导:杨泰波,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

34.建立健全常委会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坚持和完善班子内部谈心制度,书记与常委会其他成员谈心每年不少于一次,常委会成员之间要经常交心谈心,常委会成员与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谈心每年不少于一次。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必要时增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牵头领导:张春贤,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

35.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意见》。常委会成员要带头增强宗旨观念、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坚持和完善省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调查研究制度,常委会成员每年下基层工作和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不搞层层陪同和边界迎送。严格落实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牵头领导:许云昭,牵头单位:省纪委,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三、中长期整改任务

(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36.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抓好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落实与衔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着力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基础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牵头领导:于来山、陈肇雄,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经委、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

37.提升产业规模层次。继续抓好50个产业集群和“双百工程”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四千工程”,通过3至5年努力,壮大一批千亿产业,发展一批千亿集群,培育一批千亿企业,打造一批千亿园区。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两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优势产业高端化、特色产业集群化。(牵头领导:梅克保、陈肇雄,牵头单位:省经委,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38.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认真落实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推进高技术产业化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化的产学研投入机制,培育50个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5个高技术产业领域企业联盟,加快建设一批支撑长远发展的创新平台、应用技术研发平台和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实施创新型企业试点专项规划。抓紧长株潭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和长沙梅溪湖创新科技园的规划建设工作。(牵头领导:梅克保、郭开朗,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长株潭三市)

39.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组织实施“**省企业创新杰出人才计划”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牵头领导: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

40.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园区建设,推动产业、资金、技术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配套合作和产业链延伸。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牵头领导:梅克保、陈肇雄、甘霖,牵头单位:省经委,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商务厅等)

(二)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41.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环评、能评把关,逐步提高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牵头领导:梅克保、陈肇雄、刘力伟,牵头单位:省经委、省环保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42.加强节能减排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能效对标活动。加快重点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程。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开展污染源普查,加强自动监控建设。(牵头领导:梅克保、陈肇雄、刘力伟,牵头单位:省经委、省环保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加快循环经济试点,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积极培育低碳经济。培育和引进环保骨干企业,推行环境污染治理的企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运营。(牵头领导:梅克保、陈肇雄、刘力伟,责任单位:省经委、省环保局)

44.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继续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森林和湿地保护等九大林业生态工程,力争“十一五”末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7%。(牵头领导:杨泰波、徐明华,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等)

(三)大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45.加速推进新型城市化。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规划,推进城市群及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完善城市综合基础设施,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城乡一体化、城镇住房保障、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公交优先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五大示范工程,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以城带乡能力。(牵头领导:徐宪平,牵头单位:省建设厅,责任单位:湘发[20xx]16号文件中明确的相关责任单位)

46.推进优势地区率先发展。统筹推进“3+5”城市群发展。大力推进湘南开放开发。加快交通干道沿线地区发展,建设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带。(牵头领导:周强,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长株潭两型办)

47.加大湘西地区开发和扶贫开发力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湘西地区开发的决定,以产业发展为龙头,切实加大对大湘西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坚持走产业扶贫的路子,认真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加强老区建设。(牵头领导:于来山,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局、省移民局、省扶贫开发办等)

48.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完善和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着力打造一批全国“百强县”、“千强镇”。(牵头领导:杨泰波、徐明华,牵头单位:省农办,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四)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49.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到20xx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国有农场税费和基层水管体制改革。努力化解乡村债务,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定出台《**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牵头领导:杨泰波、徐明华,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办,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编办、省农村综合改革办)

50.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坚守耕地底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抓好新增粮食产能高标准粮田、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和沃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快实施洞庭湖和“四水”治理方案,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组织实施“兴机富民”工程和“科技入户”工程。(牵头领导:杨泰波、徐明华,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

51.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完善特色优势产业区域布局。大力发展农村

二、三产业,积极发展高效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标准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壮大劳务经济,培育10大劳务品牌。(牵头领导:杨泰波、徐明华,牵头单位:省农办,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旅游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52.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培育20xx个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培育扶持一批年销售收入过50亿、100亿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牵头领导:杨泰波、徐明华,牵头单位:省农办,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经委等)

53.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开展创建“绿色家园、富裕新村”行动。组织实施万企联村扶村活动。(牵头领导:杨泰波、徐明华,责任单位:省农办)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54.着力抓好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改革方案和区域规划,整体启动“十项改革”,加强“五大工程”、“五个先导示范区”和五大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完成好国家赋予的试验区改革建设任务。(牵头领导:于来山、陈润儿,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长株潭两型办、长株潭三市、省直各有关部门)

55.加快推进要素市场改革。发展技术、人才和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成品油价税费改革为契机,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牵头领导:于来山、徐宪平,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经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省物价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56.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成本轮省属国企改革改制扫尾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监督有效运行制衡的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健全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牵头领导:梅克保、陈肇雄,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属国企改革办)

57.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做好增值税转型改革。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积极探索财政省直管县试点,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牵头领导:周强、于来山,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58.加快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深化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牵头领导:于来山、郭开朗,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

59.深化完善金融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重组,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探索建立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深化银企合作,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牵头领导:于来山、徐宪平,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经委、省财政厅、**银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证监局)

60.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和方式,突出引进战略投资者。巩固、深化、拓展与央企对接合作。积极承接国际及沿海产业转移,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积极参与泛珠三角、长三角区域以及与中部其他五省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大外宣力度,塑造“开放**”新形象。积极稳妥地实施"走出去"战略。(牵头领导:梅克保、甘霖、陈肇雄,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贸促会、省旅游局、省外事侨务办、省经济技术协作办、省外宣办等)

(六)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和教育强省

61.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和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加强舆论引导。提高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牵头领导:路建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

62.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全面落实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大力实施龙头带动、品牌特色、资本运营、体制机制创新、人才聚集五大战略,精心打造京广线、大湘西、大湘南三大文化产业带,加快发展影视、出版、印刷、动漫四大文化产业基地,基本形成“一点一线一片”三个文化产业区,抓好一批重点文化工程项目,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文化品牌。力争到20xx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6%以上。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牵头领导:路建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

63.组织实施教育强省战略。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高等教育质量与创新计划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计划。健全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教育强省,教育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牵头领导:梅克保、郭开朗,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七)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64. 健全完善民生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民生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民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牵头领导:周强,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65.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层次和保障标准。(牵头领导:于来山、郭开朗,牵头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等)

6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坚决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与破坏活动。加强反恐处突力量建设。(牵头领导:李江、刘力伟,牵头单位:省政法委,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610办、省信访局等)

67.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对矿山、食品药品、危爆物品、道路交通、消防、重点工程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严防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牵头领导:梅克保、陈肇雄,牵头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消防总队、**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煤炭工业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重点办等)

68.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十一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出台《**省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健全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应急体制机制,完善并落实各项应急预案,整合应急救援资源。(牵头领导:于来山,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应急办)

(八)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69.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优化组成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地方立法的有序参与,完善立法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法律法规实施,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探索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途径,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长效机制。(牵头领导:张春贤、戚和平,责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党组)

70.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规范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探索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提高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能力。(牵头领导:张春贤、胡彪,责任单位:省政协党组)

71.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搭建统一战线成员、非公经济人士、海外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参与和服务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平台,创新活动载体,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党外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加大党外人士选拔任用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新社会阶层人士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牵头领导:李微微、刘力伟,牵头单位:省委统战部,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民委、省财政厅、省外事侨务办、省台办、省宗教局)

72. 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展基层民主,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牵头领导:梅克保、许云昭、于来山,牵头单位: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73.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工作。(牵头领导:李江、刘力伟,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

74. 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积极支持驻湘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建设。坚持党管武装,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健全完善国防动员的机构和体制,推进国防动员机制与军地应急管理机制的有效衔接。着力提高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建设质量。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活动。(牵头领导:张春贤、杨忠民,牵头单位:省军区,责任单位:省国动委、省武警总队、省发改委、省经委、省民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人防办等)

(九)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75.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省领导班子建设五年规划,建立健全职数管理的新机制,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和“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出台《20xx年-2020年全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管理力度。(牵头领导:张春贤、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人事厅、省妇联等)

76.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考察、差额选举等办法。推进机关、基层干部交流互动常态化。试行市、县委书记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办法。在适当范围开展规范政府工作部门党外正职与中共党组(党委)关系试点工作。(牵头领导:黄建国,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人事厅)

77.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探索建立全委会对常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对常委会进行质询、询问制度。逐步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情况和推荐、测评结果在班子内部公开制度。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稳步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制度。制定《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党务公开。(牵头领导:张春贤、黄建国,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

78.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20xx-20xx年**省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基层干部选任、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干部待遇、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富民强省”活动。着力构建统筹城乡的党建工作新格局。(牵头领导:黄建国,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79.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查处腐败案件。(牵头领导:许云昭,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

四、保障措施

一是要严格落实责任。省委书记对常委会的整改工作负总责,省委副书记、常委和其他有关省领导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有关整改工作。牵头省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对重大整改事项亲自研究部署抓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起直接责任,按照本方案和“四明确一承诺”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中长期整改任务要制定分年度整改计划。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综合协调,其他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二是要强化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方案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组织实施,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和日常调度,定期向常委会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近期整改任务每季度报告一次,中长期整改任务每半年报告一次。今年6月份,由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整改进度和成效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年底就整改落实总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纳入领导班子考核考评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内容。

三是要完善监督机制。在《**日报》、红网等省内主要媒体公布整改落实方案,对重要事项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认真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征求意见,完善整改措施。对涉及长远、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火,重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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