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院组织学习了由省院编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例和影像资料。这些违法违纪干部的行为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有的干部从事政法工作几十年,也曾为人民作过工作,但最后却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让人痛心。通过警示教育的学习,并结合我参与组织查办的许杰特大贪污腐败案件,我深切体会到不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不能放弃原则,干部的首要问题还是怎么做人,不然的话就会在诱惑与欲望面前丧失立场,使自己成为权力的奴隶、金钱的奴隶,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自毁前程。
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自己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思想上受到了很大震撼。下面结合平时的工作学习,谈谈我对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
一、权力需要监督。我们检察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需要。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时刻提醒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满腔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群众,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群众谋利益。现在,被查办的违法违纪的干部、被关押在看守所、劳改农场里的人,他们刚工作时也能够摆正位置,亲和群众,只是后来私欲膨胀,漠视监督,才导致滥用权力,走向了犯罪的深渊。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体制大转轨时期,人们的经济意识、自主意识、竞争意识都大大增强,但由于各种文化和思潮的磨擦、碰撞,价值观趋向多元化。所以,我们每一名检察人员一定要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务必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种种诱惑,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我参与组织查办的许杰贪污贿赂系列案就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许杰长期担任领导工作,但他的觉悟却并没有随着职务的提升而提升,相反,却肆意放纵自己的欲望,滥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几年的“享受”,换来下半生的牢狱之灾,为人民所不齿,足以让我们党员干部时时警惕。
二、作风需要务实。目前,我们队伍里有个别人滋长了一些不良风气:讲排场,比待遇,工作谈条件,生活图安逸,对群众指手画脚,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创新精神不够,得过且过,作风浮夸,个别的甚至追求个人私欲,贪赃枉法,最终走上犯法违纪的道路。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体会到,差距要从自身找,成绩要向别人学。世界观的改造是一个需要不断磨练的过程。个人思想境界的提高,也要不断地学习与自省。对于自己的问题,要看到一点,修正一点,提高一点。党纪国法,是对每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执行得如何,体现我们对党和国家的态度与行动。干实事,就要在行动上有所体现。我觉得,对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不但个人要积极参加和践行,还要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事,知荣耻、树新风、促和谐,为民、务实、清廉,力求在思想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在加强纪律、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取得新的进展,真正做到勤政为民,作风实在。
三、洁身需要自律。首先,自觉改造自己的世界观,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世界观方面,要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明确作为社会公民、工作和家庭成员三个基本定位;在人生观方面,要有坚定的人生目标和追求,正确处理好工作内8小时与工作外8小时的关系,不要自毁人生;在价值方面,要正确体现人的社会价值,牢记“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的道理。其次,自觉警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勿忘司马迁的“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善于处理与家庭、后代的关系,记住林则徐祠的对联“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则增其过”。再次,自觉充实自己,有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托。善于学习,不让头脑空虚;善于“倒骑毛驴看人生”,想想“人家骑马我骑驴,细细思量我不如,回头看见推车汉,比上不足下有余”,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善于尽力服务社会服务他人,做到“敬能慑身,勤无废事,谦以养德,俭以济人”。
从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中我深深体会到,树立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如何对待权力、地位、利益,决定着一个人的命运和前途。正人先要正己,作为一名战斗在反腐战线前沿的战士,应当也必须做到一身正气。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我们要时刻铭记自己是人民利益的保护神,而决不能是特权利益的拥有者;不仅要从思想上、更要从行动上做勤政为民、廉洁自律的模范。要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修身立德,廉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改造和道德修炼,淡泊明志,固守节操,洁身自好,经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警句长鸣,永葆人民检察官清正廉洁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