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民政府2009年度民族团结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县民宗局的指导下,深入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本着“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进一步完善民族关系协调机制,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我乡全面建设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对民族团结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列为重要事项来抓,每年召开民族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认真研究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目标和任务,安排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同时认真去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能按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和材料,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有计划、有监督、有总结,及时主动采取措施,排除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种隐患,主动开展好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和妥善处理好群体性事件,使之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对辖区内发生的直接影响民族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信息,能在六小时内报送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
乡上已建立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的预案,防止出现违反少数民族政策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物发生,能认真向干部群众和学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五·五”普法工作良好。副科以上领导每年到乡中心小学讲授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课,课时不少于4节。
年内举办村民族团结工作分析排查农村存在矛盾纠纷隐患和排除措施的会议达1次以上。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常识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优良传统能代代相传。
二、我乡辖区内主要以拉祜族为主(占总人口的68%,),其次为哈尼族和佤族,由于历史民族、地域的原因,他们对宗教的信仰程度不突出,因此,在民族宗教问题上,我的过多精力放在了反邪教的工作上,其次,由于特殊的地域环境,我乡处于西孟、孟连、澜沧三县交界,民族间的邪教问题相互渗透,在土地、山林、水源等争议纠纷存在很大的矛盾隐患,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地处边疆,离国外也只有些微距离,因此,我们还必须加强教育,防止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
虽然我乡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但这只能说明我的工作还是做得有些成效,离党和人民的希望还有不少差距,在今后的民族工作中,我们还应加倍努力,争取让全乡各族人民群众过上富裕、安定的生活,才是我们乡工作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