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市建委高度重视一年一度的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了加强对今年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专门成立了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黄锦超担任组长,副主任濮亚峰、刘福荣担任副组长,市建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从全市安全专家库中抽调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考评小组,同时邀请市新闻媒体对大检查进行跟踪报道。
二、公正验评、督促整改
检查考评小组对被抽查的市区在建的119项工程,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所列内容,先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包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整改记录台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再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现场的安全技术方案、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等内容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评分,评分结果当场反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督查整改意见书。对存在重大生产隐患,整改不力的中建八局三公司等十家施工企业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对下发督查整改意见书的61个工地进行了复查,消除施工隐患,确保了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塔吊和起重运输设备:设备装拆方案针对性不强;部分塔吊基础的地耐力和砼强度等数据没有按规定检测;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不可靠;设备施工中的检测、检修、保养、交接班记录等制度执行不力;特种作业人员未达到100%持证上岗。
4、临时用电:现场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新规范熟悉程度不够,线路敷设不规范,接零保护与接地保护系统混用;施工现场末级开关箱缺少。
5、三宝四口:部分工地工人安全帽佩带方式不正确,帽带未系牢,很多安全网是防尘网,属伪劣产品,起不到防护作用;“四口”防护未做到工具化、定型化。
6、文明施工:部分现场道路未硬化,环形道路未贯通,设置的车辆清洗台使用率低;材料堆放不整齐,无标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现场无工人活动室、卫生室;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未严格分开,职工宿舍、食堂条件较差。
7、安全管理:企业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监控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出现以包带管现象;项目部现场专职安全员到位率低,很多是挂名的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等制度落实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大安全投入;要长远规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幅提升企业的施工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监管水平。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下半年将开展以下几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大型建筑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塔吊等设备的拆装必须有经过严格审批可靠的装拆方案,装拆队伍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同时强化企业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拆装、验收、维修保养责任制,坚决将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使用条件的设备清出施工现场;二是防范高处坠落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高处作业前,应有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三是深坑基础和人工挖孔桩工程。对于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在施工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杜绝出现较大的恶性伤亡事故;人工挖孔桩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限制使用并逐步淘汰,强化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大力整治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和违章作业行为;四是模板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求模板支模体系必须经设计计算,满足施工荷载,模板装拆必须按施工方案和规定程序进行,对于高大模板工程(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模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照规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五是脚手架工程,必须要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方案,搭拆队伍要逐步过渡到具备专门资质的架业劳务队伍;毛竹脚手架从2007年开始强制淘汰;悬挑脚手架,悬挑梁必须采用型钢,严禁采用钢管;整体提升脚手架(爬架)必须使用经过部级鉴定具有生产许可的产品,搭拆队伍必须有专项资质,严格爬架施工方案审批,强化施工现场使用管理,安装、爬升、下降前后都必须经过专门验收,专人负责专人监督,严防出现重特大的恶性事故。六是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省厅最近颁发了《安徽省建设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市建管处要加强宣传指导,加大申创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工作力度,全面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开展,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