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们将按照“以创新促发展,以整合求效能,以优化服务环境,促进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2008年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服务”观念,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确保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依法治县步伐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这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发展的根基所在,也是司法行政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十七精神的具体体现和实际举措。坚持司法工作重心下移到乡村一级,把基层工作是否落实、基础工作是否扎实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志,下大力气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活跃起来、整合起来、规范起来,健全完善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规范、完善制度建设,以多形式多方法开展帮教,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及年度计划,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要扎扎实实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各层次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将各种普法形式推向生活,贴近农村、渔村,使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密切与法律的关系,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在发挥好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阵地等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媒介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浙江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其他法律宣传维权周期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四是切实加强队伍管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会议精神,开展岗前、岗后学习培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督查工作,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和效能建设制度,增强工作人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作风建设。
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监督制约机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对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廉政勤政教育。五是确保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旧体制转换、利益格局的调整,人民内部矛盾、社会矛盾大量增加,表现更为复杂多样,因此社会稳定的任务相当艰巨,要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主动地服务于渔农村稳定大局,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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