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社会保证制度平安网和稳定器的作用,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切实保证我市社会保证基金平安运行,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保证基金运行情况监督管理,确保我市社会保证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二、目标和任务
完成监督对象自查, 年要通过自查和检查确保社会保证基金平安运行。 月份监督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的社会保证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阶段
各经办机构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是检查 年以来社会平安基金的资产、负债和基金收支情况;社会平安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情况;补充养老平安业务开展情况。自查结束后,各单位需将自查结果于 月 日前报市监委会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从 年 月起。监委会办公室将结果汇总后报上级监委会。
(二)监督检查阶段
财政和企业应该缴拨的社保基金是否完全到位。有没有通过不正常手段隐瞒少缴社保基金现象,由 市社会保证监督委员会组成部门对各单位的社会保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保证及再就业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下岗职工是否享受了减免税费政策;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是否落实;失业人员是否领到失业平安金等。二是社会平安金的征缴情况。变相侵占国家资金。三是社会平安基金的支出情况,各项支出是否合理,有没有擅自扩大支出规范现象。四是财政基金专户管理情况。
市社会保证监督委员会还将根据群众举报情况随时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除定期监督检查外。
(三)整改阶段
市社会保证监督委员会将对一年来的社会保证监督工作情况进行梳理, 年年末。并将结果上报市政府和上一级监督委员会,同时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四、组织领导
鉴于人员变化的实际情况,为全面加强对社会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对 市社会保证监督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市监委会负责对社会保证政策执行情况和社会保证基金收支、管理、调剂、投资运营和结余等情况实施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保证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向社会保证监督委员会和上级社会保证基金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