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更好地为我县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服务。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做好《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的落实工作,认真检查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项纪律和八个方面的要求”,即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坚决做到:①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各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写文章,有点累积极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协助配合上级纪检机关抓好“三清理、三严禁、三纠正、三落实”工作,即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问题,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问题,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严禁赏干部参与赌博和“六合彩”等非法彩票活动,严禁使用公款以培训、学习、考察名义到外地旅游,严禁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的行为;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坚决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公车私用的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手机、住宅电话费超范围超标准公款报销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送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进一步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滥发红贴的规定。
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继续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争取自办案件1件以上,当年结案率达到100%。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基层党组织和部门单位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作用,加强沟通,努力挖掘案源线索。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1条以上立案线索。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建立信访网络,及时查结信访举报件和办理上级批转的信访件等,当年结案率达100%,优质结案率达到95%。
三、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继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协助各部门单位做好县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实施细则》的落实工作,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在贯彻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认真解决逐步推进,确保“六个机制”得到有效建立和稳步实施。
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党员队伍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理论武装工作,认真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要结合《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大力宣扬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正确动用反面典型开展教育,做到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施教,警钟长鸣。抓好学刊工作,搞好纪检报刊征订工作,积极向上级纪检部门和有关刊物提供论处和稿件。
五、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继续加强机关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纪检干部和纪检委员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条禁令”和市纪委“八不准”规定,认真解决好纪检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纪检干部能力建设,做好纪检委员培训工作,积极选送纪检干部参加上级纪检机关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派的机关纪检干部队伍。
县司法局
二00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