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 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不突破州政府下达的 年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二、排查范围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民爆、电力、消防、储运、林业、农业(农副产品加工及农业机械)等;
(二)道路交通、道路施工、水利工程、农机、客运服务、交通运输、建设等;
(三)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商场、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
(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内机动车等;
(五)易受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三、职责分工
(一)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
(二)消防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牵头;
(三)道路交通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牵头;
(四)建筑施工以及市政设施由市建设局负责牵头;
(五)水利系统由市水利局负责牵头;
(七)特种设备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
(八)林业系统由市林业局负责牵头;
(九)农业系统由市农业局负责牵头;
(十)交通运输由市交通局负责牵头;
(十一)文化场所由市文体局负责牵头;
(十二)打击超层越界开采、私挖乱采、盗采国家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到期非法组织生产。由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
(十三)卫生、供电、粮食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各自主管部门负责牵头。
四、工作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三)各类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和有关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六)高危行业新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到期换证情况。烟花爆竹企业节后回收入库完成情况;
(七)有无瞒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八)各种设备、设施、装备维护、维修及完好情况;
(九)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交纳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十)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十一)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设施等情况;
(十二)运输车辆检查完好情况;
(十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配备情况;
(十四)企业周边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危险点防范和治理情况;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情况等。
狠抓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一通三防”整顿关闭工作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五、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 围绕确保春节后复工检查验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 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针对低温及春季用煤用电增加等因素。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严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
3严禁停产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隐患,确保运输安全。
(二)第二阶段 围绕汛期、安全生产月”和“十一”期间。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易发的特点。存在山体滑坡、坍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石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
3安全生产月”十一”期间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第三阶段 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冰、雪、雾天气多发的特点。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矿山无证勘查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的力度。
2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交通防滑、防雾等措施。
3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认真总结隐患排查经验教训。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建立和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是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市监察局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法情况的监督,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年度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隐患排查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到基层,要在 月 日前,把年度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到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突出重点。即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春节后复工检查验收,全国“两会”春季安全生产、汛期、安全生产月”十一”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仅要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的突出成果,还要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标本兼治。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