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做好粮食收购的政策宣传
以较低的价格将粮食出售,最近局部农民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价格不了解。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目前国家已给我省下达了三批中央临时贮存玉米收购计划,今后还将陆续下达收购计划。各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让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营造有利于做好收购工作的氛围。要重点宣传质价政策,介绍收购库点布局,增强宣传实效,确保农民种粮效益。
二、合理布局收购库点
市场收购主体单一,今年粮食收购形势特殊。政策性粮食收购成为当前粮食收购的主体。库点的选择上要开放所有制的限制。凡具有一定的烘干能力,贮存规模5000吨以上,具备硬化场地,能够露天坐囤,农发行开户,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各种所有制性质企业,均可做为备选库点。符合条件的粮食收储企业,都要积极向省争取玉米临时收储指标,解决好我市农民卖粮难问题。市粮食局要会同国家南崴子粮食贮藏库、吉粮集团金玉公主岭分公司、市农发行抓紧做好国家临时玉米库点的选择,要合理布局,增加库点,扩大覆盖面,方便农民售粮。
三、进一步加快粮食入库进度
各粮食收购企业要改进收购方法,目前春耕准备工作即将开始。加大工作力度,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实行规范化服务,尽可能为农民售粮提供方便。凡是取得国家玉米临时贮存指标的企业,都要立即开秤收粮。同时,市粮食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和鼓励加工企业及各种所有制粮食经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农民手中余粮。
四、严格执行质价政策
玉米收购价格每市斤 元(国标二等)水稻每市斤 元(国标三等)大豆每市斤 元(国标三等)相邻等级差价0.02元/市斤。执行政策性收购任务的企业,根据国家规定。一定要做到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对符合收购规范的粮食,不准限收,拒收,不得压级压价和超标准扣水扣杂,坚决杜绝任何形式坑农、害农行为发生。及时足额兑付粮款,切实将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五、加大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监管,市粮食局要精心组织。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职能,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对全市所有粮食收购企业,个体粮食经营者都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规范粮食经营行为。要对收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收粮企业不及时挂牌收购、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质量规范和收购价格,压级压价,以陈充新,变相克扣以及不按时支付粮款给农民打白条问题,维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要认真接待和受理群众举报的涉粮案件,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要立即调查,对情况属实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置。
六、做好平安储粮工作
确保入库粮食平安。做好粮食收购和烘晒工作,要加大工作力度。入市收购企业要满负荷烘干生产,同时要组织人员加强粮情检查,特别是对大揽堆粮食要落实专人负责,发现粮情变化,立即采取措施,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坏粮事故。
深入村屯和农户,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引导农户平安储粮。针对今年的气候特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向农户宣传平安储粮知识和平安储粮技术,宣传平安水分粮食出售大幅增加收入的好处,真正使广大农户充分认识平安储粮的重要性。尤其是对大堆储存的玉米,动员农民上栈子、上楼子、上房顶、码窄趟子等方式储存,坚决消灭大堆粮,防止发生霉变,确保储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