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围绕“一个目标”,实施“三大工程”,打造“四大平台”,创建“四大中心”。即:围绕“全省首批优秀司法局”的目标定位,按照一线实战单位要求,实施全民法律素养培育工程、司法行政系统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创优开拓工程;积极打造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四大平台”;加快建设阳光社工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中心、心理咨询指导中心,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技能培训中心。
一、以提升全市法治化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通州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
“强”字当头抓创新,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一要创新普法理念。要把教育群众与培养群众、塑造群众结合起来,把对群众单纯的法律知识普及与培养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法律信仰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法律缺失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涉法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二要创新普法方式。要切实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推进普法工作的“倍增器”,运用文化的特有功效,使群众的法治素质和群众的道德素质、思想素质同步提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等现代传媒,开展普法宣传。要继续办好《平安法治通州》电视专栏,使之成为普法特色品牌栏目。要充分利用童子戏、通剧等传统特色剧种开展法制宣传,开发通州法治文化地方特色。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探索建立法治文化展览馆。要加强法制文艺团(队)的建设,引导基层创作出富有乡村特色,喜闻乐见,农民想看、爱看的法制文艺节目,继续组织文艺下乡活动。要组织开展通州民俗法治论坛活动,挖掘通州法治文化特色。8月份,开展优秀法治书画评选。三要创新普法手段。要在完善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基础上,努力适应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积极依托普法网站、法制短信、车载电视、法制动漫等形式开展普法工作,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深”字当头抓落实,提高法治通州创建实效性。要深入开展创建“法治县(市、区)”活动,扎实推进法治通州建设。要严格依法行政,推行“权力阳光工程”。要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有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丰富法治建设载体,进一步巩固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成果。要认真组织参加省、南通市第五批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活动,不断提升我市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要结合法治镇(区)、法治学校、法治医院、诚信守法企业、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培育一批机关、村(居)、学校、企业法制宣传的典型示范单位。要继续开展“法律六进”、“一学三讲”等主题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和履行义务的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素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
二、以维护社会治安持续安全稳定为重点,不断深化平安通州建设成效
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放大大调解工作的效能,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一要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要按照“六有”(有牌子、有章子、有调解庭(室)、有档案柜、有四薄两表、有工作台帐)、“四规范”(规范组织网络、规范调解程序、规范调解卷宗、规范工作制度)、“三化”(场所固定化、队伍职业化、业务专业化)的要求,加强市、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建设。上半年,各镇(区)专职调解员的配备要达到“三个二”的要求。二要做强品牌特色。各地要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为中心,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努力发挥好调处中心的实战功能。要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多解决一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疑难纠纷,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权威,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要以“三站一中心”建设为载体,发挥优势,做强品牌,进一步拓宽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等衔接渠道,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3月上旬,在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三要提高调解工作实效。要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制度。要重点做好因金融危机和农村改革发展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加大对事关民生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发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努力促进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做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切实防止矛盾积聚、风险叠加、局面失控。
立足于预防犯罪,在彰显帮教成效上下功夫。一是要落实管控措施。要严把人员“进入关”,做到转递、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等手续齐全,程序规范。要坚持定期走访和个别走访相结合,切实做到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对重点对象走访,做到刑释解教人员有生活困难必访,有矛盾纠纷必访,有异常情况必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年内,要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排查走访活动。二是要丰富帮教形式。要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4月底前,各镇要建立1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安排适量刑释人员进基地工作。要加强与劳动、工商等部门的协调,6月底前,建成通州市帮教安置技能培训中心,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刑释人员提高自主择业的能力。9月份,组织成员单位到监狱开展延伸帮教活动。三是要实行分级管理。对被列入一类管理的对象,要通过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开展结对帮教、每周走访等形式,加强帮教和监控,防止重新犯罪。对被列入二类管理的对象,要通过开展季度走访、见面谈心等形式进行帮教,促使其改过自新。对被列入三类管理的对象,要通过亲情帮教,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贡献之人。
着眼于强化监管,不断深化社区矫正示范区建设。一要加快“三中心、一基地”建设。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成立通州市社工服务管理中心。建立统一招录、统一使用、统一考核、统一保障的专业社工管理模式。要加强社工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实际能力。上半年,成立通州市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中心、心理咨询指导中心。要聘请心理学专家、心理咨询师参与教育矫正工作,要定期开展矫正常识、形势政策、法律法规等教育。要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心理疾病治疗等服务。5月底前,各镇要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基地。适时建立市级集中公益劳动基地,逐步实现公益劳动制度化、规范化、基地化。二要加强日常监管。要坚持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准确掌握每个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和活动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制度,对又犯罪可能性较大的社区服刑人员,实行重点管控和重点矫正。要坚持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各镇每月定期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坚持思想汇报制度,做到所有的矫正对象每月不少于两次电话汇报和一次书面汇报。要坚持请销假制度,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防止个别矫正对象因逃避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而请假的现象。市矫正办要加大对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三要加强风险评估工作。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对象风险评估工作。要根据问卷调查总分及绘制的曲线图,认真分析缺失因素,结合走访、调查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对其风险状况进行综合定性分析,科学确定监管等级。对风险评估确定的再犯罪可能性高的社区服刑人员,要采取更为严密的监管措施,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有效预防重新犯罪。
三、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立足点,努力提升服务保障民生工作的水平
要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一是要引导律师大力拓展非诉讼法律事务,帮助企业依法应对金融、贸易风险。要加强与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的联系,建立信息交流长效机制,及时提出法律风险预警。上半年,省厅将组织开展“双千百日”活动,即:组织一千名律师、一千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扭转经济形势最重要的时期,深入企业,深入农村,深入金融部门开展走访调研,提供融资引资、兼并重组、产业调整、服务外包、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积极参与经济竞争与合作。二是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政府重要工程提供法律服务。今年,为了应对经济危机的影响,市政府将启动近200亿的政府主导项目,重点用于扩大投资、消费和改善民生。广大律师要积极介入,主动参与,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要进一步深化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帮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因经济政策调整和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群众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三是要提高律师管理效能,进一步增强律师服务能力。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律师行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认真贯彻《律师法》,加强改制后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要健全律师执业准入、诚信执业、风险防范制度,完善评价考核、执业责任保险和奖惩机制,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发展。
要进一步增强公证工作的公信力。要以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为重点,以维护和增强公民公信力为根本,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公证处要积极参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企业破产清算等公证事项。要主动适应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努力为群众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要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自觉运用公证手段,预防纠纷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紧紧围绕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创新公证服务“三农”的工作方式、方法。要认真研究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要巩固“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成果,加快推进公证信息平台建设。要加强对公证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本领。要进一步强化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处和公证员的执业管理,完善公证业务操作规程。要把公证人员业务与敬业精神、公证质量、服务态度、组织纪律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公证处和公证员正确处理好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关系,促进公证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要认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双千百日”活动,在加强为企业服务的同时,把重点放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上,放在防范农村经营风险上,放在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上,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要坚持季度培训、每月交流制度,通过学习管理规定、组织业务培训、交流典型案例、参观所务建设、开展卷宗评比等活动,着力提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适应市场竞争的本领和能力。要深入开展争创“诚信法律服务单位”活动,力争100%的法律服务所达到“诚信法律服务单位”的标准。要健全业务收费、财务管理、案件登记、政治学习、目标管理等规定。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收案结案、投诉查处等制度,促进各项业务有序、高效、规范开展。局将按照“五个统一”(统一上墙制度、统一卷宗内容、统一工作记录、统一人员去向牌、统一亮证上岗)的要求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规范管理,营造一流的工作环境,打造一流的服务形象。
要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要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目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要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接待质量,树好窗口形象。要加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参与法律援助的组织形式,扩大法律援助惠民网,更好地为贫、弱、残者提供法律帮助。3月份,组织开展以“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民生建设”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五个一”活动,即:走访一批企业、开展一次义务咨询、讲一堂法制课、调处一起纠纷、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5月份,在农民工集居地建立援助工作站,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评价体系,通过设置投诉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暗访等方式,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月份,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者信息库,推行受援人员“选援制”。9月份,邀请部分受援人召开座谈会,开展“受援人员评援助活动”,听取他们对援助案件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四、以强化效能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以创建省优秀司法所为主线,突出基层基础建设,将基层司法所打造成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和实战单位。一是要加强人员管理。要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配好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上半年,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局机关和司法所人员招录工作。二是要健全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是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所作为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在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当前,要重点健全和完善以下八个方面的制度,即:司法所所务制度、效能建设制度、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制度。要对司法所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建立目标量化考核和动态考评机制。要加强专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能力。三是要提升形象。要加强司法所标识建设,做到司法所位置标识明显,外观整洁大方,全力打造便民利民的良好环境。年内,确保司法所形象标识应用覆盖面达到40%。要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平台,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加强对职能作用的宣传,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以一流的服务、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从而赢得当地党委政府的信任和人民群众的支持。
要进一步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建设一是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和法律工作者从政治上、理论上、感情上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从执法思想、执法理念、工作实践、工作作风等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要科学制定计划,确保学习效果。二是要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方式,坚持“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和“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提高培训质量。要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以“三能四会”为主要内容的“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加强实战演练。局机关人员主要加强公文写作和电子政务培训;司法所人员主要开展岗位技能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培训;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主要通过业务培训、实务研讨、辩论赛等形式,提高办案能力;专职调解员和专业社工主要通过业务培训、互相观摩等形式,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要培养树立一批典型。要继续在全系统开展“双十佳”、“优秀司法所”、“先进法律服务所”、“先进工作者”、“服务之星”评比活动,激发广大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社工工作者和调解员争先创优的热情,营造人人当先进,个个创一流的氛围。
要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发展观,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要切实转变观念,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坚持深入基层的工作方法,做到既能准确把握宏观和全局,也能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既善谋长远、科学决策,也善抓落实、务实求效。要在全系统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干部和群众同心协力,机关和基层同舟共济的浓厚氛围,更好地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二是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层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和工作特点,开展“学廉政知识、读廉政文章、看廉政影视”等系列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三是要不断强化效能建设。要牢固树立抓效能就是抓发展的思想,全面推进效能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牢固树立服务的理念,把群众满意、企业满意、基层满意作为效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开展争创“五型机关”和“五好干警”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办事效率和干警综合素质。要加强行政效能督察,既要明查,也要暗访;既要突击性检查,更要经常性督查。要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监督权,让服务对象有更多的评判权。要大兴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之风,把目标任务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层层分解压力,人人承担责任,形成多层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行绩效管理,真正把心思和注意力引导到抓落实、干实事上来,形成推动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