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要求,2008学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全年安排72学时,其中省级必修课48学时。要求分学段、分职务进行培训,内容如下:
《班主任培训工作读本》,将于2008年5月24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具体安排见附1。
三继续开展以校本培训为主要形式的新课程岗位培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校本培训中推广使用“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发展报告册”》冀教师[2006]9号的要求,各学校要继续开展以校本研修为主要形式的新课程岗位培训,充分利用好《新课程理念下的创新教学设计小学初中语文》等系列教材,分层次、分学科的组织好校本研修活动,要以《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发展报告册》为载体,以校本研修为主要形式,积极探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及新课程学科培训的新途径,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一阶段:5月24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
1、考试对象:所有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2、考试内容:200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职务培训统考课程共安排了2门公共科目:《学校心理辅导》;《班主任培训工作读本》。其中《学校心理辅导》已于2009年完成辅导员培训任务,3、考试时间:考试定于2009年5月24进行下午:02:00——04:00《学校心理辅导》
4、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考试以乡镇为单位县办、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组织实施。考点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学或完小,乡镇校长任考点主任,全面负责本考点的考务工作中小学分别组织,同时进行,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期间,县教育局将对各考点进行巡视。5、领取及送回试卷:各乡镇教委、县办、民办各学校于2008年5月23日下午,到县教师进修学校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于5月26日上午将试卷送到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阶段:利用2008年暑假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综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的考核工作。
考点设在教师进修学校,由进修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接受教育专业的继续教育是每一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实行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继续教育证书是中小学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凭证。作为教师职称晋升、聘任的必备条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
2008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