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委提出的“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以第二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区和荣获首批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区为新的起点,以“讲文明、树新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为载体,兴起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新热潮,全力推进市民素质和城区整体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市民建设新和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抓住纪念建国60周年、天津解放60周年重大契机,深入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群众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增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增强建设新和平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昂扬向上、勇于开拓、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为建设新和平、实现新跨越,做出新贡献。广泛开展“热爱和平、建设和平、发展和平”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广大市民建设新和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开展“祝福祖国、歌唱天津”群众歌咏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唱响热爱祖国、热爱天津、热爱和平的主旋律。
2、开展“维护市容环境”活动。配合迎接建国60周年,“大干150天”和创建国家卫生区,在广大市民中大力开展“维护市容环境从我做起”活动,增强社会公德意识,珍惜市容环境治理成果。组织开展绿化义务劳动、认养绿地、捡脏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市容环境集中清整”活动,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进行专项治理。
3、开展“文明出行”活动。开展交通文明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宣传实践活动,强化市民交通法规意识,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不违法停车。开展“当一天交通协管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与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共同宣传交通法规,劝阻不文明行为。
4、开展“文明祭奠”活动。针对部分市民中仍然存在的乱烧纸钱陋俗,在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初一”前后,继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专项整治“乱烧纸钱”活动。倡导网上祭奠、集体共祭、植树祭、鲜花祭等“文明祭奠”活动。深入开展“践行《公约》、《守则》,除陋习树新风,争做文明市民”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陈规陋习,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
5、开展“践行文明礼仪”活动。利用市民学校等阵地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从点滴小事做起,在出行购物、饲养宠物、言谈举止等方面注重礼仪,养成文明习惯。“窗口”行业要完善礼仪规范,使用文明用语,提供文明服务。
二、深入宣传贯彻《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1、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宣传栏、社区公民道德教育栏等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宣传《公约》、《守则》,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社区制定完善《楼门公约》,窗口行业制定完善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守则。精心组织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
2、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3、注重培育、宣传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几年来开展的评选“十佳文明市民”、“十佳和谐家庭”、“我评议、我推荐‘身边的好人’活动”经验,进一步深入挖掘群众身边的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运用新闻媒体、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采取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形成学习、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研究制定我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制度和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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