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中心将围绕市局的总体要求,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规划,再鼓干劲,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动物检疫工作
1、做好第四季度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加强屠宰厂监管工作,严把屠宰检疫质量关,做到依法检疫,践行承诺。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
2、做好第四季度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县境申报检疫工作。
3、做好第四季度城区产地检疫管理工作。
4、完成省下达第四季度动物卫生监督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
5、加大检疫监督力度,抓好秋季动物疫病高发时期动物检疫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杜绝逃检、漏检现象发生,防止病死害畜产品上市流通。
(二)外来动物产品报验工作
认真落实合肥市外来猪肉报验监管制度,坚持“双证”报验,加大抽样频率,积极做好第四季度周谷堆外来生猪产品报验工作,严禁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外来猪肉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外来肉品质量安全。
(三)监测工作
1、完成市局下达的第四季度动物疫病和畜(水)产品安全监测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结果。
2、完成国家、省农业部门下达的第四季度动物疫病和畜(水)产品安全监测工作任务。
3、积极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外来生猪抽样检测力度,进一步加大重大节日期间的抽样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做好新实验室的布局设计和实验器材招投标等工作。
(四)犬类免疫管理工作
1、加大执法力度,监督检查动物诊疗市场和动物交易市场,规范动物免疫行为。
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宠物免疫工作宣传,提高宠物免疫率,切实做好冬季狂犬病高发时期防控工作。
3、做好一年一度城区免疫点资格审查和布局合理性认定。
(五)畜牧防疫工作
1、做好第四季度我市动物强制和计划疫苗的订购、管理和发放工作,以及动物免疫标识(耳标)、免疫证的组织申报发放工作。保障我市动物疫病秋防工作顺利进行。
2、开展我市四季度畜牧生产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汇报工作。
3、做好动物防疫物资应急储备工作。
(六)水产工作
完成我市四季度水产生产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汇报工作。做好我市水产技术推广工作,
(七)日常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夜晚检查一线工作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宣传工作,及时更新市局网站办公平台信息,继续办好《中心网站》和《中心简报》;三是做好中心人员岗位设置工作,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八)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