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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启动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会议上的讲话

2019-06-24政府政务下载文档

在政府启动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县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启动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从20xx年起,中央先期拿出20亿元人民币,对全国4亿亩的重点公益林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其中我县纳入补偿的面积198.12万亩,补偿金额990.6万元。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和在我县实施,标志着长期以来全县森林生态效益被无偿使用的历史正式结束。我县部分重点国家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将长期得到国家补偿。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林业生态安全,对我们今天参加会议的各位而言,担负的责任十分重大。一会儿,县林业局局长还要作具体安排,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重大意义

从全国看,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是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森林生态公共服务产品进行补偿,是维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实行分类经营改革的关键所在。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已经确立,这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对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生态效益最为显著和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在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地区,对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际是将重点公益林管护纳入了国家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对改善人民生存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资金补偿政策,是我国林业经营思想的重大突破,将极大地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水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政策的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的被动局面,为持续经营管理好生态公益林,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奠定坚实而稳定的基础。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不仅仅是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提供资金来源,实质上是对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的承认,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应有的利益,更好地调动他们投身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更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促进公益林的保护与发展,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从根本上解决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机制问题,使我国林业经营思想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发生历史性转变。

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我县地处燕山山地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科尔沁沙地南缘,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沙化土地面积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一半以上,潜在沙化面积很大,年平均降雨量在310-460mm之间,是典型的干旱半干旱严重荒漠地区。我县境内河流属西辽河、大凌河水系,对水源涵养起着重要作用,此外还有大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小河沿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近年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德援项目在我县的大规模实施,揭开了我县大规模开展生态建设的新篇章,经过全县人民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我县现有林面积己达500多万亩,成绩来之不易,我县要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做到保护与建设并举。可以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与全面实施,为加快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为我县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对进一步推动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二、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全力做好我县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

这次我县纳入第一批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公益林面积为198.12万亩,年总补偿金额990.6万元,占全市补偿面积的10.15%,这是市委、市政府对我县林业工作的高度肯定和支持,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所肩负的重大责任,认清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完善区划界定工作的后续工作,特别是要把建立健全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和大力强化补偿基金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苏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林业、财政等有关站所参加的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尽快把建立和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纳入林业建设发展目标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通过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发动

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宣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大意义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牌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重大意义,了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有关的政策、规定,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施和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直接关系到森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因此,组织管理实施此项工作,必须目标明确,思路明晰,操作规范。要建立全面质量管理制度,明确管护工作中的各种质量标准和要求,规范工作运行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总体要求,要尽快制定《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监管办法》、管护人员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监管人员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规章和办法,建立护林员、监管员定期汇报制度,公益林管护核查制度,护林员巡山记录制度、林业局和乡镇苏木林工站不定期检查制度、村级组织护林员管理制度,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要坚持依法治林,切实按《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加强资源管护。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建立和完善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监督检查的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乡镇苏木林工站、各类森林经营单位和森林管护人员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考核、绩效评比和奖励、处罚制度,确保各相关站所、单位和人员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完善分类区划界定成果

各乡镇苏木要组织力量,按照国家认定的重点公益林面积修改完善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包括图、表、文字材料等,并将第一批纳入重点公益林补偿范围的重点公益林全部落实到小班地块,明确四至界线,明晰权属,调整土地用途,核发林权证。要以生态效益最大化、确保重点、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意愿为原则,落实重点公益林。县林业局要加强指导,并对乡镇苏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前几天,经市里抽查,发现个别乡镇重点公益林区划存在区位不合理、面积不准确、权属不真实、图表卡册与实地不符等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难以通过国家和自治区验收,会影响我县对外形象和今后重点公益林补偿政策争取;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也会给今后的资金发放和政策兑现带来巨大困难,影响社会稳定。各乡镇苏木对此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对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进行认真地修改完善,并进行公示,做到区位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清楚、符合技术要求。根据上级要求,这项工作要必保于20xx年3月20日前全部完成。哪个乡镇没有按时完成、没有通过自治区或国家的验收,就要严肃追究哪个乡镇行政一把手的责任。对于没有完成小班地块落实、核发林权证或者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乡镇苏木,不下拨重点公益林补偿基金。

(五)加强资源保护管理

各乡镇苏木要根据重点公益林的权属构成、分布区域、管护难度和各地实际等情况,合理划定管护责任区,确定管护形式,明确管护标准,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通过林业主管部门和管护单位、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建立起主管部门、管护单位、管护人员、监管人员有效的管护管理机制,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管理。同时,加大全县封育禁牧力度,重点公益林区必须实行封育禁牧,设立标志牌,个别人为活动频繁地区,要进行围栏封育,切实保护好重点公益林。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公益林保护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毁林事件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要把资金安全运行当作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头等大事,县林业局要与财政局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严格按法规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要专户存储,专账运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要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定员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账制及政府采购,确保补偿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一套管理规范、约束有力、讲求效益、适应公共财政支出的资金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要严格实行单位一把手资金安全负责制,切实加强资金检查和稽查工作,从制度上和机制上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其效益。要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管护范围、管护人员、管护补助标准、管护要求、监督检查结果都要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补偿资金用到实处。建立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逐步提高公益林生态功能质量

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目的是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在保护好重点公益林的同时,我们更要注重解决重点公益林的经营管理和培育问题,使重点公益林形成一个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各乡镇苏木要结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施,认真研究和探索重点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的模式和途径,因地制宜地制定重点公益林的保护经营方案,对公益林区内的荒山荒地、林中空地要尽快落实造林任务;对公益林中的疏残、低效林分,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补植、补播和改造,不断增加公益林面积、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八)做好重点公益林区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森林病虫害预防与救治和森林资源的定期定点监测工作

重点公益林的公共管护支出经费主要用于重点公益林区的防火、防虫和重点公益林的定期定点监测,按项目管理,不得挪用。重点公益林区生物多样,地被物丰富,枯枝落叶层厚,大多处于高山陡坡、交通不便的地区,防火工作特别重要。要将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经费优先安排在公益林管护面积大、森林防火任务重、防火基础设施薄弱的重点公益林区,重点用于开设防火隔离带、购置扑火器材等。防火要实行责任制,严格火源管理,把火险隐患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重点公益林区不出现大的森林火灾。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调查,搞好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工作。要建立重点公益林定期定点监测体系,定期对重点公益林进行动态监测。

三、关于两个具体问题

一是林权证发放。随着形势的发展,林权证发放工作日显重要:一是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资金必须持林权证领取;二是退耕还林钱粮补贴必须持林权证领取;三是林木采伐必须持林权证办理;四是林权证是集体林产权改革和林木、林地流转的法律凭证,没有林权证就无法进行改革和流转;五是宜林地林权证是上级分配项目资金的依据,今后没有宜林地林权证上级不予安排项目建设任务;六是及时发放林权证也是稳定民心、促进林权所有者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的必然要求。

从20xx年开始,我县就着手开展林权证发放工作,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只有4个乡镇完成发放工作,18全乡镇正在发放中,还有7个乡镇至今没有开展。各乡镇苏木要把林权证发换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门班子强力推进,必保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发证工作

二是全县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20xx年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县为加快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在牛古吐乡浩雅日哈达村、长胜镇榆树林子村和白土梁子村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10月13日全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现场会在我县成功召开,会上,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县县区必须于20xx年上半年完成除重点公益林以外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列为考核各县县区林业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的重点指标。县委、县政府近日将印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也将此项工作列为各乡镇苏木林业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的重点指标,各乡镇苏木要克服畏难情绪,集中精力,必保于今年上半年完成改革任务。同志们,启动和实施国家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我县林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到全县千万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工作量大、时间紧迫。我们一定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这一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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