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10天,9月30日至10月17日,不含“十一”长假)。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教育活动的成果,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教育活动带来的变化。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马上改;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要列出时间安排表;对由于客观条件所限,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党员和群众解释清楚。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生明显变化的党员,要及时予以肯定和表扬;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好的,要及时进行帮促。各级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重点在怎样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起来、把党的工作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完善起来、把全体党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各项活动有效开展起来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对原来已有的制度,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对需要建立新的制度,要抓紧建立,确保制度的规范性。要通过制度建设,切实达到规范党员言行、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
4、搞好总结验收。在教育活动结束后,党员个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都要形成总结报告。党员个人的总结包括:参加教育活动情况、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通过教育活动取得的收获和体会;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总结报告包括: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5、巩固好教育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集中学习教育结束后,要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一是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梳理,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二是党支部对优秀党员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三是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不要急于进行处理,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