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申报材料
##山庄小区,始建于1996年,东临和燕路,南近邻纬一路,西与南京农专接壤,北以水吉路为界。是新港开发区征地拆迁配套兴建的复建房住宅小区,也是目前南京市最大的农民小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有住宅70余幢,居住3000多户近万人,主要安置原燕子矶杨梅塘、新胜、兴武、笆斗、晓庄等村的拆迁农民。经过几年的建设,目前社区内已有幼儿园、苏果超市、农贸市场、健身广场、卫生院、停车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小区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与此同时,社区居委会牢固树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通过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监督等多种有效途径,极大地增强了社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形成了社区各项工作民主化、法治法和规范化的良好局面。一.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社区成立后,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夯实民主基础,从根本上取信于民。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把社区的管理事项用规约的形式固定规定下来。根据自治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投票表决形式选举出的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是社区的议事监督机构,以社区居委会为执行机构的组织形式,形成凡涉及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大事,均由议事机构进行讨论,拿出实施方案,经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后,再由执行机构组织落实的工作程序,保证社区治理有理有据,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居”,确保社区整体功能的发挥和运行的规范。二.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制,保障社区管理规范化民主选举是社区自治的基础,是扩大社区民主,实现社区自治的举措。随着城市化发展需要,2001年8月撤销原##山庄社区一村、二村、三村3个小型居委会,采取公开、公平竞争的民主原则,依法换届选举。这次选举有如下特点:一是依法界定选民资格,保障居民选举的权利。将选民资格确认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根据依法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选民资格条件。二是坚持民主选举社区代表。选举高素质的社区代表是提高社区代表会议决策水平的基础。居民代表候选人不搞组织推荐全部由居民联名推荐产生。三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杜绝指派和内定,采用居民10人以上联名,或者居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二种形式,召开居民代表与居民小组长会议进行提名。四是突破传统做法,采取预选候选人、差额选举、秘密写票方式。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直选产生的居委会干部有着相对广泛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在社区群众中有着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为社区民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实行依法治理、民主决策,提高社区管理民主法治化
##山庄社区居民多是“农转非”,法制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针对这种现象,召开了社区班子成员会议和居民代表座谈会,专门学习了有关文件,通过他们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确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一是建立了由社区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实行了包片联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人人联片、个个包组。同时发挥联户联防责任人的作用,让他们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治理。 三是综合整治,实现社区专项治理经常化。围绕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社区居民或成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社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民主决策是社区自治的核心,社区内重大问题由社区成员民主决定,体现了社区自治的本质要求。制定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主体、例会时间、议事内容、议事原则、议题产生、表决方式和保证措施等条款,保证民主决策有章可循。
四.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推动社区管理透明化
民主监督是社区自治的保证,具体内容:一是坚持落实评议会制度。为更好地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社区组织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二是实行“居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财务公开更是重头戏,为了管好财务,坚持一枝笔审批,每月定期集体会审帐目,并对每枝笔支出实行“四章把关”,即:所有支出单据,必须依次由经手人签章、会计注明用途并签章、居委会主任审批签章、民主理财小组复查盖章。还实行“三书一单”理财制度:即年底由主任、会计、出纳就全年财务收支情况签定《经济责任书》,各民主理财小组签定《民主理财意见书》,对全年财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居委会财务审计小组签定《审计鉴定书》,对全年的经济活动作出鉴定结论;会计、档案员签定《会计资料入档清单》,显示年底会计帐目资料交接情况。这一系列的制度落实,使居民对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大事清楚放心,也提高了社区事务民主管理水平。
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主要抓好3方面工作:一是采用多种教育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制宣传专栏,定期刊出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建立##山庄社区法律学校,坚持定期上法律辅导课,针对辖区居民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建设社区图书室,配置法律图书,免费对居民开放,使居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并根据形势和居民需要,经常开展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和法制文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建立起一支社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邀请在社区居住的法律从业人员和高校法律专业学生作为志愿者,为居民讲法制课,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社区法制讲师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社区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帮教信息员等活跃在各个社区,为确保一方平安,维护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要。设置社区法律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代写法律文书、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办公证以及为社区管理提出法律意见等,指导和帮助社区成员提高依法管理事务的水平,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确定专人负责排摸本辖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特困户,送法上门,提供免费服务。
通过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了居委会班子成员依法决策和民主管理意识,带动了居民自我教育和管理,社会治安得到根本好转,促进了居民遵纪守法,学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了社区的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