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为阐述、审核、确定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内容而举行的报告会,旨在监督和保证博士生学位论文质量。
(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内容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审核和确定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选题依据包括:选题的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研究方案包括: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中所要突破的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有何特色与创新之处以及已积累的与选题有关的参考文件等内容。具体内容可参考附件:《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其相关问题的说明》。
(三)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
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合格后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阶段。为保证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质量,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学期与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的学期之间应至少间隔一个完整的学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在本年级第四学期进行,第六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不能按期履行开题报告的博士生,其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按上述间隔要求顺延。
(四)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的组成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三至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可以参加专家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专家委员会的主席。
(五)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方式和成绩评定
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的成员首先考察博士生与论文选题有关的近期研究成果,对选题依据和研究方案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审查和提出修改的补充意见。博士研究生根据专家委员会小组的评议意见,在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正、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和存档,并正式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结果按考评成绩,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三档。开题报告“通过者(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阶段;开题报告“修改后通过者”,须根据专家委员会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一个月后送交开题报告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专家审定,通过后,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阶段;开题报告“不通过者”,须在半年以内重新准备开题报告,半年后由院系所为其重新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因特殊情况需变动论文题目和基本内容时,需本人书面说明、导师批准后重新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后,经开题报告论证专家委员会主席和专家委员会委员签字,再由院、系、所领导提出审查意见后签名,由院、系、所教务秘书暂存,毕业时,一份报研究生院存学校,一份存博士生个人档案。
(七)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其相关问题的说明(参考使用)
有鉴于论文开题报告对于论文写作工作的重要意义,特对开题报告的写作规范及相关要求做出如下说明:
1. 论文题目所涉及的研究对象及其界定
2. 论文题目选择的依据和理由
科学性说明/创新性说明/批判性说明
个人性目的/实践性目的/理论性目的
3. 论文拟涉及的范围及其讨论的问题
研究性质界定:经验研究(定性研究/定量研究=描述/相关度与个案研究/比较研究)与规范规定
对象特征界定:真实性/意义性;一般性/特殊性;变量/过程;描述/诠释;比较/因果;
学科和学科领域界定;
时间空间说明:
4. 作者已经获得的文献资料以及对这些文献资料的占有和整理情况,
已获得的文献
作者已具备的知识基础
从已获得文献中提炼的概念框架和研究背景:假说/假设与流派分歧
基本理论预设和主要理论工具
描述性理论建构
与既有理论的差异/针对既有理论的修正
6. 作者拟使用的研究方法及其所依据的理论说明
研究方法与研究路径:学理性的依据
研究技术与研究程序:学科的训练背景
研究工具与研究手段:基本条件的制约
7. 论文工作大纲
基本的章节目形式安排
章节目安排中的逻辑结构或逻辑联系
8. 参考书目
中文与英文分类说明
经典与非经典分类说明
给出著者名、书名/文章名,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