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发展调查报告
原创: 韩棹渭
目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一个极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希望有更好的养老条件,养老模式多元化以及老年群体不断壮大与养老机构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全面了解毕节市城市居民对养老的思想认识、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现状,有效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推动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持续发展、和谐发展,毕节市社科联课题组于2018年3月至5月,深入10个县(区)对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发展进行了深入调查,形成本调查报告。
一、调研对象及内容
一是对全市10个县(区)2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60岁以下城市人员和60岁以上、但未进入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以及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仅限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以访谈、问卷(分1、2、3类)的方式进行。问卷1就60岁以下城市人员的养老观念进行调查,问卷2就在家养老人员的养老意愿进行调查,问卷3就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人员的养老感受进行调查;二是实地走访了全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通过填写调查统计表,访谈负责人,就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经营性质、建设情况、运营状况以及各机构对政府的诉求进行了解;三是分别与各县(区)民政部门负责人、部分老龄委负责人、部分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就城市社会养老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他们反映的问题、困难及建议。
二、调研数据及分析
(一)基本情况
课题组向60岁以下城市人员发放调查问卷320份,回收有效问卷312份,有效率97.5﹪。向60岁以上、但未进入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发放问卷239份,回收有效问卷237份,有效率99.16﹪。向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40份,有效率100﹪。
1.调查对象中,60岁以下城市人员与60岁以上、但未进入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以男性居多,分别为59.6﹪和64.98﹪;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以女性居多,为55﹪。
2.调查对象中,60岁以下城市人员31岁至40岁、41岁至50岁的人较多,合计达66.34﹪,这部分人员是即将迎来父母养老问题或正面临着父母养老问题的主要人群;60岁以上、但未进入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以61岁至70岁的人群为主,占66.67﹪,他们基本能反映当前这个阶段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以71岁至75岁、76岁至80岁的人群为主,两者合计为72.5﹪,他们是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主力军".
3.问卷显示,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60岁以下城市人员中,大专及本科以上文化的合计只占25.64﹪;60岁以上、但未进入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占40.51﹪,大专及本科以上文化的合计仅为4.22﹪;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高中(中专)文化的较多,占35﹪,大专及本科以上文化的合计占20﹪,与60岁以上、但未进入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相比,他们的文化程度相对较高。
4.问卷显示,60岁以下城市人员公职人员占比不高,为17.31﹪,无业的、自由职业的合计占51.28﹪,农民占31.41﹪;60岁以上、但未进入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公职人员占比更低,仅为8.02﹪,无业的、自由职业的合计占51.9﹪,农民占40.08﹪。各县(区)党委、政府为加快城市发展步伐,采取了一个重要的手段,即撤销城区附近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实行街道管理体制,是为了促进街道非农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民向居民、农村向城市转变步伐的加快,从而进一步推进城区建设。问卷1、问卷2中"农民"身份的占比在一定程度上还这么高,说明多数人员对"农民"到"居民"这一身份的转变认知不足,思想停滞不前,仍然认同自己的"农民"身份,且是"失地农民"的身份。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以公职人员为主,占到57.5﹪,这表明公职人员对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接纳程度较高。
5.调查对象中,60岁以下城市人员是独生子女的不多,只占18.27﹪,以2个、3个兄弟姐妹的人员最多,合计占65.71﹪;60岁以上、但未进入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选择2个和3个子女的合计占到了72.57﹪。在撤销乡镇、设立街道前,多数人员均是农民,受生育观念、生育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多兄妹、多子女的现象不足为怪。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子女为独生子女的比例较大,为47.5﹪,这与他们的职业、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有关。
(二)养老观念
60岁以下城市人员的养老观念对老年人是否进入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有直接的影响,或者说,他们的养老观念直接影响现在与未来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及市场需求。
1.62.18﹪的人"希望父母与子女一起居住".55.13﹪的人对当地的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数量"不了解",12.5﹪的人认为当地的城市社会化养老机构数量"已经满足社会的需要".65.38﹪的人对当地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不了解".通过访谈那些认为当地的城市社会化养老机构数量"已经满足社会的需要"和选择对当地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基本满意"和"满意"的人员,调研组了解到多数人员还停留在对社会福利性质敬老院的认知上。所以,有94.35﹪的人首先认为"国家办的"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可以放心,至于"私人办的",只有44.87﹪的人认为可以放心。由此可知,大多数人墨守成规,还在按老经验思维,不关注城市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对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性质并未完全清楚,居家养老的方式还是绝对的首选。
2.在反对父母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考虑上,77.56﹪的人是因为"跟父母住在一起,平时可以照顾",同时,71.47﹪的人"对养老院不放心,担心父母受虐待".还有52.56﹪的人担心"养老院收费太高,承受不了".由此可见,除了受传统美德文化及"尽孝"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外,费用高低、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等因素也是决定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
3.在支持父母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考虑上,57﹪的人是因为"自己工作忙,无法照顾老人",40﹪的人认为"到养老机构,父母的娱乐、精神生活比在家更丰富",至于"养老机构照顾比保姆照顾更放心"、"父母不愿意同住"等,考虑的比例很低,这说明一部分人员懂得从现实角度出发,并知道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这将是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的土壤。
4.有84.94﹪的人认为"父母在,不远离"、"养儿防老"这样的传统观念"值得弘扬".在考虑自己未来的养老方式上,"养儿防老"的观念占很大比例,因此,58.97﹪的人选择了"与子女居住",还有选择"与几个朋友一起住"和选择"居家养老,请保姆照顾"的,只有31.41﹪的人选择"进养老院".由此可知,中年人的传统观念改变不大,对未来自己的身体状况、子女的生活状况以及朋友的各方面情况不能做到"深谋远虑",对自己未来的老年生活产生了过高的期许。
(三)养老意愿
60岁以上、但未进入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在家养老的理由,以及他们对社会养老的看法、对理想的老年生活的描述,可让我们探寻这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顾虑以及期望,能够为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提供参考。
1.问卷显示,因为"身体好,能自食其力",是选择在家养老的主要原因,占74.26﹪。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选择"和子女在一起,能照看小孩,减轻子女的负担"的比例较大,占48.1﹪;而"子女不让去养老院"、"怕别人笑话"则分别占32.91﹪和36.29﹪,这说明一部分老年人同样被传统观念影响着。选择"喜欢以往的居家生活",占到50.64﹪,这也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密不可分,比如享受"儿孙满堂"的幸福感等。也有20.67﹪的老年人担忧"养老院收费太贵,负担不起",有18.14﹪的老年人认为"没有理想的养老机构",35.02﹪的老年人"今后会选择进养老院",这说明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有一定的潜力,只是费用问题是比较关键的因素。
2.问卷显示,31.22﹪的老年人仍然保留传统观念,认为"应该提倡子女养老".赞同社会养老的老年人占到了57.81﹪,但是,在访谈中,调研组发现部分老年人未必懂得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意义,未必会真正主动参与进来,他们之所以选择"值得提倡,应当鼓励",是因为他们喜欢的养老机构是"国家办的"(66.67﹪),就好比福利性质的敬老院一样。归纳梳理这部分老年人对社会化养老态度的缘由,加上"对社会化养老的看法"、"喜欢的养老机构"选择"不知道"的,课题组认为多数老年人对城市社会养老存在不完全认知的状况。当然,也有部分老年人的思想观念开始在转变,课题组发现,通过与他们交谈,对他们的养老观念是有触动的。
3.问卷显示,多数老年人向往的老年生活通常是在"衣食无忧"、"生病有人照顾"、"不需要子女操心,也不操心子女"的情况下,还能有一定的精神追求,"受人尊重,有价值感","可以做自己喜欢、力所能及的事情",同时,也希望子孙和睦、平安、常回家看看。但是,对"有人一起娱乐,有团队感"这样的社会需求,选择的老年人相对较少。可见,多数老年人一直以"家"为中心的思维方式还未转变,缺乏融入社会集体生活的理念。
4.调查表明,老年人最担忧的是"突然生病无人知道,耽误治疗",其次是"行动不便时,不能吃上可口的饭菜",对"子女远在他乡,自己孤单寂寞"、"社会保障不落实,养老金不按时发放"不太放在心上。根据访谈的情况看,调查的多数老年人跟着子女在一起生活,所以,他们内心认为这样的顾虑是多余的。
5.问卷显示,对于月收费2500元—3500元的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有10.55﹪的老年人愿意承担;月收费3500元—4500元的城市社会养老机构,仅有1﹪的老年人愿意承担。在访谈中,有少数老年人表示月收费2000元以上,他们就不能承受了。
(四)养老感受
了解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感受、评价以及入住原因等,可为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在优化产品服务等方面提供参考,帮助解决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同时,也能作为政府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时的有力依据,从而推动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壮大。
1. 调查显示,62.5﹪的老年人选择进养老院的考虑是"子女工作忙,无时间照顾",47.5﹪的老年人是因为"子女不在身边,在家孤单寂寞",可见,子女不能陪伴、照顾,是老年人选择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主要原因。通过访谈,部分老年人在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1—2年后,心态由被动入住转为主动入住,合计有72.5﹪的老年人"虽然生活还能自理,但喜欢集体生活,有乐趣","感觉在养老院生活比在家自在快乐".
总的来说,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对养老院的环境"基本适应",占到90﹪,没有"不适应"或"很不适应"的。因此,合计有67.5﹪的老年人对子女、朋友经常探视的态度是"不想"或"无所谓",95﹪的老年人最盼望的养老方式是"进养老院".
2.70﹪的老年人在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感觉"很开心快乐,无后顾之忧",30﹪的老年人感觉"有些无聊,打发时间".问卷显示,大部分老年人会"参加一些健身活动、散步","找人聊天、打牌、下棋","晒太阳、摆龙门阵",但是,在实地走访中,课题组发现一些老年人则基本是"集体枯坐",不善交流,通过观察,这与他们的文化程度、心理状态有关,也和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有关。
3.在住房条件上,60﹪的老年人选择"双人间",40﹪的老年人选择"单人间",可见,他们还是希望在相对独立的空间里有一个伙伴,便于相互照应。问卷显示,饮食健康、医疗服务是老年人对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主要关注点,对于"不定期举行亲子活动、生日聚会"等集体活动,只有10﹪的老人有要求,这囿于老年人年龄大、文化程度不算太高,也体现了他们不喜欢吵闹的心理。通过访谈个别学历高、曾经是公职人员的老人,课题组认为,未来入住老年人的文化程度会越来越高,他们对于文体活动、亲子聚会、生日宴会等集体活动的需求会越来越强烈。
4.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老年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其中的便利,所以,72.5﹪的老年人觉得费用"一般,还能承受".同时,他们也比较认可社会养老,在调查所在地养老机构的数量问题时,75﹪的老年人认为"很少,满足不了老年人口所需";有95﹪的老年人认为今后养老机构是"大势所趋,大有可为".不过,3/4的老年人认为养老机构的发展应该是"国家投入,政府主导",这既表明观念陈旧,又预示着城市社会化养老机构要走向市场,形成产业,还需要政府产业政策的前瞻性引导。
(五)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及养老体系
调查发现,毕节市100﹪的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是2010年以后才建立的,挂牌运营的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只有5家,其中公办性质的1家、民办性质的4家。除七星关区、纳雍县外,80﹪的县均没有运营的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根据座谈和实地走访了解到的情况,目前,织金县有1家公建民营性质的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基本建设完成,即将投入使用;金海湖新区正在筹建公立的养老院——毕节市康乐福利养老院。
1. 公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收费及运营现状
毕节市社会福利院建筑面积4958m2,有职工54人(含聘用人员),床位90张。在保障七星关城区部分社会兜底人员入住、退伍军人疗养的情况下,该院开设了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目前,共有38位老年人入住,入住率达到90﹪以上。该院管理服务比较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拥有专业的医护服务人员,设施齐全。公寓设有棋牌室、读报室、书画室等。在收费管理上,根据老年人护理需求的程度,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三项合计分别为2200元/月(有自理能力老人费用)、2400元/月(半失能老人费用)、2600元/月(全失能老人)。
毕节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公办的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由于设施完善、服务规范、收费不高,又地处七星关区,交通方便、地理环境优美,深受入住老人和家属的好评,时常出现一床难求的现象。
2.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收费及运营现状
(1)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收费
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收费一般由其根据运营成本、参照市场行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与当事人签订协议进行收费。位于七星关区的"毕节市怡心苑"养老院收住有自理能力老人的费用标准为2900元/月,但受制于条件的因素,他们不收住失能或半失能老人;大家庭老年公寓收住有自理能力老人的费用标准为2600元/月,对于失能老人的费用标准约在5000/月左右;毕节市拱拢坪疗养中心收住有自理能力老人的费用标准为4960元/月。位于纳雍县的公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收住有自理能力老人的费用标准为2700元/月。此外,各机构均根据老人的健康状况及需要护理的等级、房间配备需求等相应增加费用,收费总体上高于公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
(2)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运营现状
毕节市拱拢坪疗养中心属于公建民营性质,建筑面积10500m2,有床位200张。该中心是一家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拥有专业的医护服务人员,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但由于消防等设施未完全整改完善,还未真正进入运营阶段。
就正常运营的3家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而言,其运营现状如下:
A.规模偏小,条件比较差
根据实地走访的情况看,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规模偏小,条件比较差。规模较大的"毕节市怡心苑"养老院建筑面积8000 m2,有床位229张,但设施不配套,没有独立的棋牌室、读报室、书画室等娱乐空间,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较为空乏、单调。七星关区的大家庭老年公寓、纳雍县的公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建筑面积只有500 m2,床位分别为50张、20张,条件较为简陋。大家庭老年公寓长期租用一幢两层小楼的民房,原本狭窄的房间内摆放2—3张床,更显逼仄,这里收住的皆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大小便失禁是常有的事,即使护理人员收拾干净,但由于房间通风不畅,空气质量、居住环境可想而知。大家庭老年公寓目前遇到的窘境是因为七星关区城市建设,小楼也即将拆掉,何去何从他们也很茫然。
B、入住率低,投资回报慢
调查数据显示,入住率低是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普遍现象。"毕节市怡心苑"养老院拥有床位229张,入住老人有36人,入住率仅为15.7﹪;七星关区的大家庭老年公寓拥有床位50张,入住老人只有22人,入住率为44﹪;纳雍县的公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拥有床位20张,入住老人8人,入住率为40﹪。
投资回报慢,是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面临的另一个挑战。纳雍县的公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于2010年营运,总投资50万元,2017年净利润4万元,最快也要10年才可收回成本。"毕节市怡心苑"养老院2017年营运,投资600万元,近两年的收入也一直在往养老院里投入,加之融资渠道狭窄、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困扰他们,该机构负责人担心回报的线拉得太长,自己无力支撑。
C、运营成本高,经营风险大
调研中,几家机构负责人均表示,房屋租金、人员开销、设备修理等费用完全靠自己支撑,尽管政府按入住老人数每张床位补贴3000元,但由于是分三年补助,每年得到的补助经费简直是"杯水车薪",运营成本依然很高。
由于是租住的房子,在消防等设施上是否达到国家的要求,一些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负责人未必道出实情,以调研组的观察,安全问题是堪忧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经营风险。另外,有的家属把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当成"保险箱",老人来了就不能出问题,但是,由于老人视力、听力不好,腿脚不便,时间长了,难免不出点问题,所以,经营风险也很大。
D、招工难,缺少护理人员
调研中,有的机构负责人反映,由于护理工作苦、脏、累,责任大,收入少,加之社会地位不高,多数人选择当保姆、做家政,不愿到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做护工,导致出现"招工难"的窘况,缺少护理人员。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按照国家提倡的"90·6·4"养老模式(即90﹪为居家养老,6﹪为社区养老,4﹪为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市的发展状况不容乐观。据大部分社区负责人介绍,房地产开发商几乎不建社区活动区域,多数社区面临一无阵地、二无人员的境况。即使有的社区建起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但床位、活动场地、照管人员根本不能满足社区内老年人的需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难以发挥作用。
综观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及养老体系的现状,全市养老呈现出粗放化、低端化、本土化等特征,城市社会养老产业发展滞后,这势必导致现在乃至将来,养老质量得不到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和养老尊严将大打折扣。
三、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养老观念非常落后
受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毕节市经济发展相对较慢、信息相对滞后,导致人们养老观念非常落后。一方面绝大多数人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发展趋势及其带来的众多矛盾普遍认识不足,没有把社会养老服务提高到反映社会文明进步,提高生活质量,保持社会、家庭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另一方面,"养儿防老"等观念根深蒂固,认为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养老是老人无后、儿孙不孝的表现,导致对社会养老这一新事物存在排斥情绪,新兴的社会养老观念难以接受,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养老市场的有效需求,从而成为制约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的主要瓶颈。
(二)养老机构严重不足,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严重不足,甚至可以用"空白"来形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参差不齐,欠账太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观念的改变,以目前的状况,将难以满足越来越多社会养老需求,且多数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如,七星关区有城市老年人口32400人,城市社会养老机构仅有床位369张,按"90·6·4"计算,需要床位1296张,缺927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除七星关区部分社区较为规范、正常运行外,多数县(区)尚处于起步阶段。
(三)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优惠政策很难落地
调查中,课题组了解到有部分外来人员曾到毕节市部分县(区)考察,拟投资城市社会养老产业,最后还是一走了之,究其原因,还是由于有的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一些优惠政策很难落地,因为建设用地供应不足,项目审批复杂、回报周期长等因素,影响了这些社会力量到毕节市投资养老产业的积极性。
(四)经营形式比较单一,入院费用普遍偏高
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经营形式单一,呈粗放型、低端化的格局,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吃、穿、住。没有专业化的服务组织、服务机构加入,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和服务设施根本无从谈起,文化娱乐和精神享受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更是相去甚远。由于没有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收费标准,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有很大的随意性,且不说费用是否与提供的服务相匹配,就调查的情况而言,与毕节市社会平均工资、物价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绝大多数人员认为入院费用偏高,难以承受。
(五)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专业人才较为匮乏
公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有政府的投入,在人员保障、场地建设、设施配置上,较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要优越得多,而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因自主经营、自筹资金,需要考虑成本问题,无论是场地,还是设施都较为简陋、薄弱,在人员配备上,护理人员大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下岗职工,知识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低,队伍稳定性差,缺少医疗方面专业人才,且经营人员自身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这些原因导致对老年人生活照料、安全和风险防控、规范管理上的整体水平不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四、对策建议
日前,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1+7"配套文件,就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等作出了具体部署,是今后养老机构发展的根本遵循。《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5万张,所有社区建有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可以说,目标宏伟、任务艰巨、难度不小,全市各级部门应高度重视、努力工作,方能如期完成。
(一)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养老观念
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要尽快形成共识,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通过报刊、网站、"两微一端"等官方媒介营造舆论氛围,另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发放宣传资料、与社区居民交心谈心,通过组织文艺汇演、抄写黑板报、张贴宣传画等,多形式、全方位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发展趋势及其带来的众多矛盾,让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了解推进社会养老的好处和重要性,切实帮助人民群众摒弃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接受新兴的社会养老观念,树立积极的消费意识,促使全社会正确看待并积极接受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完善养老机制,鼓励民间参与
一是完善养老机制,根据毕节市实际,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养老金标准,并对老年人予以适当倾斜,同时,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居民早参保、多缴费,积累个人账户资金。二是鼓励民间参与,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在资金、土地、项目审批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强有力的保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养老事业的建设中来,大力发展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总之,要注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尽可能避免政策上的漏洞和操作上的随意性,使之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要切实落实毕节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下发的《意见》中有关土地、经费补助、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使之落地落实落小。
(三)强化社区功能,提高服务半径
一是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用房列入社区配套用房,允许街道办事处、社区利用废弃厂房、闲置办公楼等公共资源改造或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设施建设,为老人提供就近、方便的"日托"服务和文娱活动场所。二是加大社区医疗队伍建设与医疗设备投入,为社区医护提供保障。医院可向社区提供"购买服务",搭建康复理疗室,为半失能、失能老人提供服务。三是以信息化为基础,创建"大数据+互联网+养老平台",对社区内老年人建立信息档案,实现社区内信息化管理,以及网上问医询诊,网上购物、点餐等智慧服务。四是转变观念,强化自治意识,让社区居民成为社区事务管理者,激发他们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志愿服务的热情,培育、发展一批志愿者队伍,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总之,要想方设法强化社区功能,进一步提高服务半径,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在社区建起一座"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四)整合卫生资源,推进"医养结合"
一是整合卫生资源,引导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和就近医疗机构的交流合作,由医院对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中的老人实施医疗服务,同时,政府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要高瞻远瞩,宏观把控,将新建的医院与新建的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就近规划,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二是探索"公建民营"、"民建民营"机制,出台"医养结合型"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准入、规划、管理、服务等相关实施细则,鼓励资本等社会潜在力量承办、开办"医养结合型"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市场化,实现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三是医疗保险制度要实现养老机构全覆盖,将"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内医疗消费纳入医疗保险范畴,最大程度减少"医养老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五)规范行业标准,优化服务质量
城市社会养老事业在毕节市处于起步阶段,迫切需要建立城市社会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用房标准、补贴标准,以及对养老服务的项目、质量、评估等的行业标准及规范,从而保证监管有据可依,不流于形式,服务质量进一步得以优化,城市社会养老机构能够健康发展。
(六)加大投入力度,彰显政府职能
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为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发展提供土壤,彰显政府履行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决心。一是要加强资金保障,设立城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根据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渐增长,重点用于城市社会养老服务补贴、城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对公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建设经费的补助比例,提高对民办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建设的运营补助标准,探索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的经济奖励办法,以奖代补。二是加强用地保障,在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相应指标,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需求。特别要充分利用好毕节市"绿色资源"、"气候资源"的优势,以"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医院+绿色"为抓手,优先选择在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的地方合理布局,吸引外来资金参与到城市社会养老机构建设中,吸引区外老年人到毕节市入住城市社会养老机构,推动毕节市城市社会养老产业的发展壮大。
标签: